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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山分屍案殺人魔「自首」逃死 家屬:心情非常沉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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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山分屍案今(7)日二審,高等法院逆轉改判陳伯謙無期徒刑。死者父親高先生哽咽地表示,「非常失望,心情非常沉痛,還沒有辦法平息,這種變態殺人,手段這麼兇殘,還可以活下來,改判無期徒刑是沒有辦法符合社會期待,對家屬也是非常大的傷害。」

2018年5月31日下午4點多,陳伯謙與朋友、死者高姓女子喝酒聊天,直到6月1日凌晨,見到醉到不省人事的高女,竟脫去自己和對方衣物,性侵得逞,期間高女反抗遭陳嫌掐住脖子窒息而死。

陳伯謙將高女勒斃後,還割除左半邊乳房及下陰部做成標本。但在調查期間卻不斷翻供稱犯案另有他人,是華裔美籍的Eric殺了人,他只是按Eric的指示,分屍、棄屍。還強調在警方還沒查出兇手前,自己已到警局自首。

根據三立新聞報導,審理期間,高姓女子母親、姊姊痛罵陳男「人渣」、「畜牲」。高父更強調,「既然敢做這種事就要接受懲罰,我要看著他下地獄。」

高等法院表示,合議庭改判理由為陳伯謙犯強制性交而故意殺害被害人罪以及遺棄屍體罪,均符合自首要件;量刑部分,陳伯謙犯強制性交而故意殺害被害人的犯行,極端惡劣,泯滅人性,本應量處極刑(死刑),與社會永久隔離,但因他符合自首而減刑,因此改判無期徒刑,全案還可上訴。

對此網友表示,「個個殺人犯都可以被教化?而被害者只是比較倒楣?」、「廢死聯盟的!!!把這個人帶回家教化啊!!跑掉了判你們死刑!!」、「殺人還分贓給人,台灣司法給受害者那麼傷痛,執政黨總統蔡英文,台灣司法死了嗎」、「直接死刑,都分屍了! 這樣誰服?」、「台灣人的悲哀、 這麼明顯了還判無期浪費納稅人稅金養米蟲」。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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