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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豚灣戀人」童星鬥毆殺人判15年 被害少年母淚:未曾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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歹路不要走!童星出身的24歲男子王欣逸,曾以偶像劇「海豚灣戀人」走紅,未料他長大後路走偏。王欣逸於2016年7月間,在桃園市蘆竹區參與鬥毆事件,最後導致才剛國中畢業的曲姓少年重傷,在醫院昏迷半年不治身亡。

王欣逸與同夥分別被依殺人、共同傷害致死罪起訴,一審桃園地院日前審理終結,王欣逸判刑15年,其餘同夥,包括30歲林柏昌涉共同傷害致死罪判13年、26歲林政豪涉共同傷害致死罪判13年、25歲陳露無罪。

綜合相關報導,王欣逸等人未出庭聽判,只有死亡的曲姓少年母親到庭,她聽到陳露被判無罪,眼眶泛紅地說,陳女才是最初起頭的人,如果沒有她召集,就不會發生這些事;另外,曲母也表示,王欣逸一夥人刑度也太低,至少要無期徒刑,而且他們從案發至今都沒一句道歉,也毫無和解誠意及意願。

網友感嘆「童星又怎樣!不好好當人,也是畜生一個不是嗎?可否想過被你砍死的孩子!就這樣結束生命,一個母親賦予他一個生命,而你卻像個殺人犯一樣!葬送一個無辜的生命,你應該死刑伺候!不該好好活著」、「殺一個人才判15年,難怪現在都在隨便殺」、「這位媽媽我知道妳難過的心情。可是妳奢望台灣的司法可以還妳們公道,那幾乎是不可能的事了。台灣人只維護惡人的人權。善良的人,不做惡事的人士只能自求多福別遇上橫禍。整個台灣已顛倒是非,積非成是了。」

「這些垃圾怎麼不判重一點?」、「一群屁孩傷害別人完整一個家庭,司法判太輕了,一個家庭養孩不只10多年吧!」、「完全不明白逞兇鬥狠的意義跟樂趣在哪? 殺人者死,更何況是毫無悔意的一群凶手們,支持受害家屬上訴,但纏訟費時,能展開新生活更重要…」、「直接斃了好了,省納稅人錢」、「這麼兇殘,關一關好,看能不能變可教化…」、「真的是…小時了了,大未必佳!」、「別人出事,你到場助陣逞凶鬥狠,換你出事了,人家會跟你講義氣兩肋插刀嗎?結果到最後傷心是自己的家人,以及被你傷害的人」、「一審判15年根本是判好玩的,台灣恐龍法官+上訴+三審定讞+假釋,搞不好關兩三年就出來了」、「唉….台灣的法律真的….改改吧!」、「一條人命就沒了,故意傷人致死、謀殺都應該直接死刑!」、「悲哀,好好的人生被逞兇鬥狠給鬥盡了!最傷心的總是愛他的人」。(李遊博/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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