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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夜淚訴思念情 小燈泡媽:判一百個死刑,也減少不了一絲一毫悲傷與思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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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誕節剛過完,今年的平安夜跟聖誕節是誰陪你過呢?對於無端喪失愛女小燈泡的王婉諭來說,平安夜根本不好過。

王婉諭在12月24日深夜發文寫道,「若不是律師提,我竟沒意識到今晚是平安夜。忙碌的日子,讓我幾乎忘了這個我最愛的節日之一,總是感覺平安、喜悅、溫暖的日子。很多人說,不知道為什麼我能夠這樣堅強,而我,從來都不覺得自己堅強。每每談到這個永遠的遺憾,還是痛徹心扉、淚流滿面」。

王婉諭透露「開庭,對我來說,一直都是一件很艱難的事。我們真的很幸運,一直有律師們的情義相挺,大多數的時候,我們委由他們出庭,我們大概就跟著結辯的步調出庭。今天,更一審結辯,又再次踏入法庭,即便已經三年多快四年,我還是脆弱到不行。光是在走廊上,聽到被告腳鍊敲地的步伐聲,我就幾乎止不住淚。果然,從一開庭,就忍不住一直哭一直哭。這仍是無止盡的思念,我真的好想你」。

王婉諭也提到,她實在好佩服、也好心疼,每一庭都必須親自出庭的被害人。「每一次開庭對我,都是艱辛到耗盡了心力。我本來以為這一審應該會好一點,結果還是哭到連庭外聲明看稿時都看不清楚、念不清楚,哭太多,結果也換來一個頭痛欲裂」。

正投入立委選舉的她也提到「我的團隊夥伴,今天陪著坐在旁聽席上,第一次到法庭,第一次接觸到司法的他們,崩潰了」。「我們的司法、我們的法庭也太荒謬了吧?」

對,就是這樣!王婉諭還說「過去我也不理解,為什麼會有被害人會從政;而過去,我的人生中從來也沒有從政這個規劃。但就是在這些年,跟政治人物、跟政府體系幾經接觸後,我的心情,大概是從覺得荒謬、到無奈、再到憤怒…這樣的憤怒,也成了我最後決定跳入選戰的原因之一。對於量刑意見,我還是覺得好困難」。

王婉諭直言,作為一個受害人,她真的無法接受任何一點再發生的風險,「不論是在我,或是其他人身上」。

「但同時,作為一個教育者,我真的會忍不住換位自問,如果我在那樣的環境下長大,我能長得比他好嗎?我真的不知道。但我知道,就算判一百個死刑,也減少不了我一絲一毫的悲傷與思念。我還是,好想你❤」。

王婉諭庭後受訪全文:

小燈泡的案件發生至今,家人的心痛仍無法平息,巨大的傷痛留下無法抹滅的傷痕,如同我們永遠忘不了小燈泡,悲傷在此生已不可能復原。

我們可以做的事情,只能是與這一個永恆的傷害共存、與悲傷一起生活。

本案,審檢辯三方,我們看到在自己的工作領域中努力奮鬥的法律人。更有諸多醫學、心理、精神專家在這個案件中努力。對此,我們由衷感謝。

身為被害者家屬,我們相當恐懼現有機制無法確切防免再發以及徹底教化,因此,我們無法承受兇手回到社會。我們希望法院依法將被告與世永隔。

然而,身為一個倡議者與參政者,對於我來說,就算判決被告極刑,這樣的結論也與我所認為的正義有很大的距離。縱使國家奪走王先生的命,終究說來,怎麼會有安慰可言?怎麼會有正義可言?

我們想要的是小燈泡沒有離開。

退一萬步,我要其他的孩子不再遭受同樣的噩運。

一命抵一命,是對小燈泡生命的羞辱。在我心底,小燈泡的命絕不會與王先生的性命等價

作為母親,作為被害者,我要求我們應當重新賦予小燈泡性命的價值。

我認為只有一件事情可以表彰我們對於燈泡性命的重視。那就是,讓燈泡成為因無差別殺人而受害的最後一個孩子。

身為母親,小燈泡讓我更勇敢,去走完他來不及參與的人生,身為一個參政的公民,我有義務不讓小燈泡白白犧牲,我們必須要求政府以及社會中任何相關單位及環節,確實檢視是否曾經有任何機會阻止悲劇的發生。

對於個案,我們必須要求國家說明如何對於這一位顯然生病的被告提出治療矯正方案。我們必須要求國家說明,是否可以追蹤被告一生,是否可以增加個人、家庭乃至社群的病識感,提早協助及扶持非行少年與高危人員,確保憾事不會重演。

在制度面,我們必須要求國家重新分配資源,認真看待國家中、社會中,那些巨大精神壓力公民的照料、生活。我們必須要求國家重新看待毒品施用與生活的關聯性、毒品施用與精神疾病惡化的關聯性,並且早期介入。

即使原二審法院判決未符合家屬判處極刑的請求,但我們仍可看到合議庭在懲治犯罪與防免再犯的努力,然而,以我國現行制度,在法院給予無期徒刑判決時,被告有可能在未來仍然存有假釋的機會與可能。

然而目前卻不存在任何一個有效的、足夠積極的,社區處遇以及追蹤關懷的機制存在。尤其在家人當時可能已經大量離世,經濟狀況惡劣、人際關係貧乏的狀態下。國家並無法保證、也尚未提出任何方案來回應,被告無期徒刑後的未來,是否有可能再度產生風險。

而本案,被告及其家屬缺乏病識感且對治療態度消極,因此再度發生的高度風險,絕非被害者家族所能忍受。所以我們請求法院給予極刑判決。這是一個不得已的選擇。

達賴喇嘛曾說,有一種憤怒是發自慈悲的憤怒,這種憤怒具有用途,本著慈悲為懷之心,抑或希望矯正社會的不公不義,卻不刻意傷害他人,這是一種值得擁有的良性憤怒,作為慈悲的憤怒,請各位和我一樣憤怒,也因此,身為參政者,我追求社會安全與共好,更進一步希望國家能夠為此提出對策,但我們卻從本月12日監察院對法務部提出的糾正案看到,法務部所屬監所設備老舊,超收嚴重,缺乏無障礙環境及設施,對於肢體障礙者、聽障者及認知障礙者欠缺協助資源。

由於精神醫療團隊人力缺乏,非但無法協助精神障礙者復健,監所的環境反讓其身心狀態惡化,而管理人員亦無法分辨其病情變化,常被視為違抗規範遭到違紀處分,甚至單獨監禁、使用戒具,嚴重違反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第14條、第15條等相關規定,核有違失。

可見,我們把身心障礙罪犯關進監獄後,不但無法矯正過失,反而讓他們病情惡化,讓他們出獄後更加危險。

難道,我們要坐視這種惡性循環,都要等到重大暴力犯罪再發生後,再將這些人判死?永久移除?答案應該很明顯,我們可以一起努力改變制度,讓社會更安全更美好。

我很喜歡可可夜總會,其中的這句話有時會使我激動。「生命最終極的死亡,是當人們都遺忘他的時候。」

如果,如果小燈泡的生命可以換來不再有類似案件發生,社會安全網的真正建立。

或許才能讓小燈泡永遠活在我們每個人心中。

(李遊博/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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