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要聞

滲透校園傳教? 彩虹媽媽回應「拒選舉打壓」 傳遞正確價值觀非傳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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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黨與各地家長團體日前召開「教室還是教會?志工入校竟傳教」,利用國中小晨光時間進入校園的「彩虹媽媽」,背後其實是宗教色彩濃厚的團體,引發宗教進入校園的疑慮,要教育部管一管。不過,彩虹愛家生命教育協會發出聲明稿,拒絕選舉造勢與政治打壓、認為宗教本來就是教育內容的一部份、強調他們傳遞正確價值觀並非傳教。

彩虹愛家澄清多年來協助學校老師實施生命品格教育,關心孩子人格發展,志工成員來自各種不同信仰背景,並非宗教團體。(圖/臉書)

協會指出,憲法保障人民宗教自由,對任何入校服務志工其個人之宗教信仰應予以尊重,政治人物更不應選舉造勢考量攻擊特定園體,干預學校正常教學。孩子的品格教育事關重大,是教育部極看重並積極推動的業務,該會專業為生命教育,多年來協助學校老師實施生命品格教育,關心孩子人格發展,志工成員來自各種不同信仰背景,並非宗教團體。

另外,宗教本來就是教育內容的一部份教育基本法第6條「教育應本中立原則。⋯公立學校不得為特定宗教信仰從事宣傳或活動。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公立學校亦不得強迫學校行政人員、教師及學生參加任何宗教活動。」其所謂「教育中立原則」條指不得為特定宗教從事宣傳,而非不能提到宗教。例如歷史課綱教學內容包括「普世宗教的起源與發展」,當中介紹佛教、基督教、伊斯蘭教的起源與教義,如國語課本「奉茶」一課中提到「土地公」「玉皇大帝」均為證明。而有人在學校教唱「没有聖誕老公公」影片一事,經查為某校在聖誕節的文化課程,邀請家長介紹節期由來,並非本會教材內容,遺憾的是遭有心人士移花接木。

該會表示創立已二十年,多年來以培訓志工方式進入校園,透過生命教育與品格教育教導孩子正確價值觀,如「尊重」「利他」本來就符合教育目的與國家教育目標一致,得到全台許多學校、老師、家長、學生的正面回應。教材中引用聖經字詞部份擷取其生命品格教育意涵,無涉傳教,如「施比受更有福」「你如果有幫助人的能力,不可推託,就當給予那些需要的人」是在教導「利他」,並無宗教目的與傳教的事實,並與十二年國教課程綱要「自發、互動、共好」的教育目標不謀而合。

最後,協會重申本會為生命教育協會,關懷兒童身心發展,而非外傳宗教團體,然為符合特定人士之期待,已著手進行教材編修,預計今年底完成。盼望生命教育的善意,能使台灣家庭婚姻更親愛、兒童生命更精彩。

(江呈亨/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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