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教育

【獨家】公投第11案後續/立法院性平教育公聽會曝光 15人將在「這兩題」交鋒

掛羊頭賣狗肉?「性別認同、性傾向教育」是「同志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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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去年公投綁大選將屆滿一週年,但不當性平教育的爭議並未平息!教育部今年4月修改《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第13條,將「性傾向」、「性別認同」等文字增進到條文,引發公投第11案發起團體「下一代幸福聯盟」和家長團體的不滿。為討論條文修正是否符合公投結果、性平教育法意旨,以及未來教育部當如何推動適齡的性平教育,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週四(10/24)將召開公聽會,邀請公投發起團體、家長團體、學者專家、同志團體、性別運動代表等15人出席發言。

「同志教育」是「性別認同、性傾向教育」?

去年公投綁九合一大選,公投第11案以壓倒性票數708萬通過公投門檻,公投的題目是:「你是否同意在國民教育階段內(國中及國小),教育部及各級學校不應對學生實施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所定之同志教育?」

教育部為回應公投結果,今年4月2日修正《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第13條,雖然將「同志教育」從條文中移除,卻又將「性傾向」、「性別認同」等文字增進到條文,引發公投第11案發起團體「下一代幸福聯盟」和家長團體的不滿

而知名男同志網紅劉宇(4X貓)則大讚教育部條文越改越好,他解釋 :「用早餐來比喻的話,就是原本的肉蛋吐司拿來拆開擺盤,還免費送你果汁和沙拉的概念。」意味原本帶有同志教育成分的內容,仍保留於新版條文中。在4X貓臉書留言版,也有同志留言說新版條文是「解壓縮」的概念。

在愛家團體積極的遊說下,教育部送出的施行細則,5月31日從「備查」改為「審查」,目前本案由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置,並將於本週四(24)召開公聽會。

知情人士透露,本次公聽會將討論兩個題目,第一題:「法制面,該條文修正是否兼顧公民投票結果及性別平等教育法立法意旨?」第二題:「實務面,教育部未來應如何賡續推動適齡且合適之性別平等教育?」

性平教育
立法院將於週四召開公聽會,討論新版性平教育法施行細則是否兼顧公投結果。(圖/讀者提供)

公聽會出席者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委員外,所邀請的團體有公投發起團體「下一代幸福聯盟」理事長曾獻瑩、中華民國全國家長聯誼會陳貞瑾(心理師)、高雄市家長協會理事長洪志和、國小家長會委員莊淑靜(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常務理事)等家長團體代表3人、性平教育大平台專案經理張明旭、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國際跨虹聯盟黃佩瑩(台灣代表)、Mike Davidson(英國代表、教育PhD)、Jeremy Bate(澳洲代表)等性別團體5人,以及輔大法文系助理教授鄭立中(筆名尉遲秀)、青少年醫學專科醫師葉柏綸、台灣綜合研究院資深研究員李安妮、銘傳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副教授蘇芊玲(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監事)等專家學者4人,以及高雄市中正高職輔導老師卓耕宇(同志熱線跨性別諮詢小組督導)和鷺江國小教師翁麗淑(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理事),共計15人。

公投發起人擔憂多元情慾、多元性別偷渡入國中小

關於教育部修法是否符合公投結果?公投第11案發起人曾獻瑩表示,教育部不應該換湯不換藥,將帶有同志教育實質內涵的文字增訂到條文上,新版的《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增訂的「性別認同、性傾向教育」等字句,已明顯違反公投發起主旨。

曾獻瑩說,在公投第11案公投理由書,已清楚提到同志教育中的性別光譜、多元性別、變性、男與男、女與女等多元情慾內容,不適合心智發展尚未成熟的國小生,以及經歷身心快速成長與變化的國中生。

曾獻瑩回憶,當初發起公投,就是因為過去同志教育在校園實施過程中,確實發生許多爭議,為了避免心智成長中的學生「性別認同」和「性傾向」發展混淆,所以才會希望國中小教育不應實施同志教育。未料在公投通過後,教育部卻拘泥於字句,忽略公投理由書和公投發起的脈絡,以玩弄文字遊戲的方式,曲解公投的意涵,罔顧708萬民意,令他感到遺憾。

曾獻瑩呼籲,教育部應讓性平教育回歸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防治教育,至於帶有同志教育實質內涵的「性別認同、性傾向教育」不適合在國中小實施,以免多元情慾、多元性別等爭議內容被偷渡進校園。

(沛特羅/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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