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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學長當「護花使者」 女大生反被性侵懷孕 獲判賠15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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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一名女大生2017年6月到夜店狂歡,請林姓學長當他的「護花使者」,沒想到,女大生喝醉酒,請學長送她回家的時候,對方竟然對她性侵得逞。女大生事後發現自己懷孕,情緒崩潰,只好拿掉孩子,提並出告訴,新北地院審理後,依強制性交罪,判林姓學長須賠償學妹150萬。

根據判決書指出,當晚女大生就與大學同學去夜店狂歡,考量上夜店有男生陪同會比較安全,請林姓學長到夜店「護花」。沒想到,林姓學長聚會結束後,護送學妹返家,竟趁學妹酒醉無法反抗,強押學妹上床,就算對方閃避親吻、緊拉衣服,性侵得逞,甚至大聲呼喊「不要」,林姓男子還是不理會。

案發之當時,女大生的同學一直和她連絡不上,請女大生室友協助,室友飛奔回家,見到女大生詢問「有沒有被怎麼了」,她點點頭,室友發現林姓學長還躲在房間不肯出來,大喊「學長,你應該出來了」,林男才臭臉準備離開。

林姓學長和女大生對質「一開始妳說妳不要,妳掙脫,之後妳就沒有再掙脫,那這不就是你情我願嗎?」但女大生反駁,因酒醉不適且全身無力,只能任人蹂躪,並不是你情我願,她反問對方「有沒有射在裡面」,林男回覆「我真的沒有射在裡面,如果真的有,我就負責」。沒想到,女大生回家後發現懷孕,只好引產,將胚胎送交DNA鑑定,確認就是林男播的種。

新北地院審理認為,女大生經歷性侵、懷孕、墮胎,身心痛苦程度飽受憂鬱症所苦,且屬於「熟人性侵」,一輩子都得承受巨大精神壓力,但林姓男子依舊否認犯案,最後依強制性交罪,判林男須賠償學妹150萬,全案還可以上訴。(江呈亨/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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