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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憲法訴訟當宣傳」為藐視罪!菲律賓最高法院一致駁回同婚合法請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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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天主教國家菲律賓,離婚是非法的,同婚也不合法,不過,2015年10月,已公開同性戀身份的律師法爾吉斯提交了允許同性婚姻的請願書,試圖推翻《家庭法》對同性婚姻的禁令。9月3日,菲律賓最高法院表示,該請願書申請人沒有伴侶,因此不能聲稱自己是現行法律的受害者,最終全體法官無異議一致投票駁回允許菲律賓同性婚姻的請願書。

根據《 CNN》、《Rappler》報導,菲律賓高等法院在周二發佈的一份聲明中表示,駁回這份請願書的原因是,律師傑西·尼卡多·法爾吉斯三世(Jesus Nicardo Falcis III)「缺乏立場,違反了法院的等級原則,未能提出實際的、可審理的爭議」。

首席大法官盧卡斯·伯斯薩明(Lucas Bersamin)表示,請願人法爾吉斯因本人未申請結婚證明,不能以被害人身分,起訴菲律賓共和國國家統計署公民戶籍管理辦公室,拒絕頒發結婚可證給LGBTQ社群成員結婚許可證。

法爾吉斯提出的請願,主要反對菲國政府用家庭法規定,來限制婚姻僅為「一男一女之事」。文章指,菲律賓現行憲法規定中,並未在性別、性取向或性別認同上,對婚姻狀態進行界定或限制。

最高法院的聲明稿中,稱法爾吉斯與其兩名辯護律師,「對法律認知有誤與違反法院分層制度。」嚴詞批評請願者,同時也拘留法爾吉斯與其律師團隊,因他們「將憲法訴訟用於宣傳目的」,擬對四人處以間接藐視法院的罪名。

儘管菲律賓承認1987年的《憲法》沒有根據性別、性取向或性別認同和表達等來界定或限制婚姻,但菲律賓有1.07億人口,其中有大約81%是天主教徒,該國是除梵蒂岡以外唯一一個離婚也被視為非法的地方。因此教會的意見在同性婚姻等議題上顯得尤為重要。

馬尼拉副主教布羅德里克·帕比略曾公開表示:「自然法則規定家庭只能由男人和女人組成。婚姻的目的是什麼?就是生育」。

(吳雯淇/綜合外電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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