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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向新聞全民開講】先生外遇要離婚?律師告訴妳如何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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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曾獻瑩(風向新聞)
來賓:
吳孟玲(華得聯合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
孫繼正(安定力量主席)

台灣的離婚結婚比(離婚對數/結婚對數),從民國36年的40,到107年是40%,70年成長10倍,對於這樣的數字您有什麼看法?

吳孟玲律師:結婚越來越容易,儀式婚變成登記婚,當結婚變得容易,很多事情就沒有特別想清楚。另外,對於婚姻的看法不一樣,過去的婚姻要磨合,現在的婚姻講求契合。磨合是從不合慢慢磨到合;契合就是雙方彼此覺得合不合,只要覺得不合就可以離婚,所以現在人們也不覺得離婚是種羞恥。儀式、觀念都會影響離婚率。

以台灣目前的離婚案件,常見的原因有哪些?

吳孟玲律師:外遇、家暴、婆媳關係、財務……,以及現在越來越多因為心理疾病,像是:失智症、憂鬱症、恐慌症……等,這些疾病可能也會包括其它的議題,比如暴力,會讓婚姻變得更困難。

以外遇事件為例,一方想離婚、一方不想離婚,您有什麼建議?

吳孟玲律師: 20多年來,我從來不幫當事人決定是否要離婚,因為離婚與否都有它的困難。我手邊有10個案件,6~7個是先生外遇;現在也有越來越多婦女另有自己的情感歸屬,要求解脫。

我通常會跟元配說:「離不離婚,妳都是苦的,都是一場硬仗。」面對老公外遇,有良心的老公會羞愧回來,通常羞愧回來他不會跟妳離婚;要求離婚的,通常是老公做好脫產、各樣的準備,甚至幫外面小三找好法律資源。若決定離婚,面對的是離婚之後,我可以要到多少錢?我能不能有孩子的監護權?即使得到監護權,對方跟小三走,對孩子不負責任怎麼辦?

面對外遇,我通常會跟當事人說:第一個,離不離婚,一定都要蒐集好所有的證據包含老公外遇,妳要告他什麼?若是刑事通姦,法律規定就是「性器官接合」,所以妳一定要有這項證據;可是妳蒐集證據的目的是要告訴法官,婚姻的破裂歸責於我的老公,沒有想要告他通姦,就不需要花錢找徵信社,但需要找到他真的跟別人有情感上的糾葛,包含他們之間的對話、誰曾經看過、妳曾經跟蹤,或是老公這不是第一次,他已經下跪很多次,寫過很多次的切結書、悔過書,這些都可以當作證據。

第二個,一定要做好EQ訓練,很多婦女知道丈夫外遇,第一個反應就是:「你為什麼可以這樣?」然後情緒失控,開始飆罵。她們情緒激動的原因可能有兩方面:一是她在婚姻裡也很悶,可是老公居然做這件事?另一個就是她沒有辦法接受:「我跟我先生以前很好啊,為什麼現在會變成這樣?」有情緒是正常的,但若有過度的情緒,可能會被對方拿來作文章。例如,很多當事人會開始丟東西,她可能咬他、打他,他都會乖乖被妳打,不敢說什麼,之後跑去驗傷,而且錄音、錄影,這些證據到法庭上反而對妳不利。甚至當事人後來因為老公外遇,好幾次想要尋短,就發簡訊給她老公,最後老公拿這些資料跟法官說:「你看我太太這樣,所以連孩子也不可以給她。」法官的確會同情太太,可是法官也會擔心孩子是否適合讓太太照顧。

我會建議當事人:「不管妳現在決定離婚還是不離婚,即使妳要離婚,也不是被對方離婚,而是我們要提反訴,是我們要離婚,我們才能夠要求其他的東西;若不打算離婚,妳更不能讓對方找到婚姻的破綻是跟妳是有關,這些都需要EQ訓練。」

我也會鼓勵當事人:「要讓自己變好!」因為妳讓自己變好,第一,妳的情緒就會變好,第二,孩子更有可能跟著妳,第三,不管是離婚還是和好,萬一老公不負責任,妳才有能力把日子過得好。

現在是否也有因重大疾病而離婚的案件?

吳孟玲律師:因為有法律依據,若是重大、且不可治癒之惡疾,可以離婚。即便是癌症也會看是第幾期,是否為重大而且無法治癒。法院通常會發函給醫院,瞭解這個疾病能否治癒,若該疾病嚴重影響婚姻本質,尤其是身心方面,如果身心疾病合併暴力,法官會判定可以離婚。

因重大疾病而離婚,似乎違反當初結婚的誓言?

吳孟玲律師:不會離婚的,就是不會離婚;覺得婚姻走不下去而選擇離婚的,其中一個理由是,我跟你結婚是在沒有這些疾病的情況,當時評估對方是合適的,所以想要走一輩子。但是,現在發現自己身心沒有辦法承受另一半疾病帶來的壓力,與其和另一半一起衰敗,不如自己帶著小孩出去走一條路,目前也有不少人用這個理由訴請離婚成功。

面對妻子癌末、選舉高度壓力,孫主席如何維繫婚姻、家庭?

孫繼正主席:能夠不要走到離婚,就盡量不要走到這步;離婚,要花很多心思,還不如把心思放在好好經營婚姻。

我第一段婚姻是在醫院的病床前結婚。未婚妻是癌症三到四期,醫生說她最多只能活一、兩年。那時正籌備婚禮,飯店、喜餅也都訂妥,突然知道她得了癌症。接下來現實的問題是你要不要結婚?章要不要蓋下去?這個關卡不需要很多的智慧,但需要很多的勇氣!有時候太會算計,不一定走得下去……。信仰告訴我要蓋下印章,回頭來看,在醫院前面蓋章是我人生做得最對的一件事情。

婚姻需要用心去經營,去澆灌它、去重視它結婚前我會吟詩作對、玩音樂,很浪漫對不對?結婚後這些興趣可能就變成「爛軟」(台語,la’m-nua),浪漫就變成懶惰了。當妻子在忙、在顧小孩,丈夫在彈吉他,太太馬上就過來:「爸爸,小孩子功課都還沒有做,你在幹什麼?我還要洗衣服。」婚後大家面對的都一樣,柴米油鹽醬醋茶。

第一段婚姻大概維持七年,後來太太過世了。那些年我們不斷付出,倒是沒有專注在我們倆的需要,所以幫助很多家庭。夫妻間吵架的時候,我老婆只要說:「有什麼好吵的,我都不知道明天可不可以活下去?」其他夫妻就會頓時沉默。如果今天有人告訴你,你的另一半明天就要走了,有任何重大的錯誤,你都會原諒他。人不到最後關頭,不會醒悟過來。這七年因為付出,所以定睛在他人的需要上,愛成全了別人也成全了自己。

婚姻有小愛、大愛,小愛是你為另一半的付出,學到婚姻的重要性;另外是對他人的付出,當我們有更大的愛,為社會、為國家站出來。像我現在這樣,不免會忽略家人,時間會被工作切割,我若沒有好的婚姻基礎,現在出來選立委,我的婚姻是危險的。但是我很感恩,妻子、孩子都諒解,婚姻、家庭平時需要花時間經營,才會看到成果。(吳恩祺/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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