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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男女兒童「零容忍」!陸最高法院:情節惡劣者,堅決判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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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及網路成為戀童性侵犯犯罪溫床!大陸最高人民法院24日發布4起性侵害兒童的犯罪典型案例,其中年紀最小的被害女童年僅5歲;並有多達31位10至13歲的女童,遭同一嫌犯透過網路加以猥褻。大陸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負責人日前表示,侵害兒童犯罪嚴重損害兒童身心健康、違背社會倫理道德,人民法院對此類犯罪堅持「零容忍」立場,對犯罪性質,情節極其惡劣,後果極其嚴重的,堅決依法判處死刑,絕不姑息。

大陸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負責人日前表示,侵害兒童犯罪嚴重損害兒童身心健康、違背社會倫理道德,堅持「零容忍」立場。(示意圖/美聯社)

綜合陸媒報導,最高人民法院24日發布的4起性侵害兒童犯罪典型案例,第一起「韋明輝強姦案」2016年2月發生於貴州省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某縣,被告韋明輝酒後誘騙同村的5歲女童性侵後殺害,已於近期執行死刑。

另一起「張寶戰猥褻兒童案」被告張寶戰為天津市某區小學老師,自2017至2018年10月間,多次於校園內猥褻多名女學生,被告人與被害人存在教育,監護等特殊關係,犯案情節惡劣,最後遭判處有期徒刑11年6個月。

第三起受害人數多達31位的「蔣成飛猥褻兒童案」,蔣成飛在網路以招募童星為名誘騙女童裸體網聊、發送裸照等,遭判刑11年,最高法也提醒學校、家庭務必協助兒童,上網時應提高警覺。

最後一起「李堉林猥褻兒童案」,則為性侵害男童的典型案例。被告李堉林透過手機同性交友軟體,結識13歲就讀初二的被害人,並誘騙被害人至酒店房間發生性行為,最後遭求處有期徒刑3年。

文章指,最高人民法院舉出四種不同性侵案例, 除了強調加強性侵懲治力度的決心,另外也希望能預防有關犯罪,提醒社會各界更重視對兒童的保護,加強相關教育。透過以往的案例,熟人作案比例較高,因此父母對親屬、鄰居,老師等等需有警戒心,切勿讓孩子與他們獨處。另外,學校和父母也要教導孩子,身體的哪些部位不能被別人觸碰,以保己身安全。(吳雯淇/綜合外電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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