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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婚登記24日將上路 行政院說準備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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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版本的同性婚姻專法三讀通過後,5月24日同婚將正式上路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谷辣斯.尤達卡)和內政部次長陳宗彥、法務部次長陳明堂,17日一起出席記者會,指出行政機關已經「準備好了」,屆時將全力協助所有同志朋友結婚登記。

陳宗彥對媒體說明,專法通過後,全國各縣市戶政系統進行更新,今年5月24日讓同志朋友完成同性結婚登記,截至5月7日,全國已做好事先預約結婚登記,已有254位同志朋友。陳宗彥表示,同婚採取登記制與異性戀婚姻相同,雙方在有見證人狀況下簽署見證,就能到戶政機關辦理登記,會記載同性結婚登記,身分證與現行一樣稱呼配偶。至於,收養小孩部分,按照專法精神,兩位男性被收養的孩子會註記一位父親、另一位為養父,女性則為母親和養母,身分證字號也並不會有任何註記。

法務部長陳明堂表示,同性婚姻關係登記最低年齡是18歲,財產制準用民法夫妻財產制,關係無效及撤銷準用民法相關規定,遺產繼承互為法定繼承人,準用《民法》與其他法規,同時也適用《家事事件法》。而收養部分暫不開放,目前大法官748號解釋中,並沒有解釋很清楚有關共同收養部分,會再進行評估。

財政部官員表示,所得稅法中對親屬關係的用詞皆已改為「配偶」,可無縫接軌、直接適用,不用再做修法,例如同婚者的子女結婚,同婚者也能一併適用贈與百萬元免稅制度。勞動部表示,同婚者勞動條件、工資與請假、保險、退休等,都可以依照原本規定來申請。(江呈亨/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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