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要聞

尤美女被同運捧成觀音嬤、媽祖 網友批:助長同運濫用恐同、歧視、謊言造成對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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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14日針對同婚專法的內容進行實質討論,就現有行政院、賴士葆委員及林岱樺委員提案的三個版本每個條文進行討論,因為朝野立委對三版本看法分歧,民進黨立委尤美女在臉書發文,鼓勵更多委員出席投票,守住政院版草案,為台灣社會走出更平等的未來。

尤美女表示,出席的委員仍認真討論每個條文,提出可能的問題和建議。這陣子引發外界許多討論的條文,也都在協商過程中得到充分的討論,包括法案名稱、立法目的、定義、成立關係之年齡、登記為同性婚姻或同性家屬或伴侶、開放親生子女收養或僅得約定監護、宗教自由條款、跨國同性婚姻之成立,但最後仍無法作成結論。

尤美女指出,許多同志家庭在意的子女收養問題,在場許多委員發言指出目前政院版規定僅限於收養親生子女,將使現存為數不少的收養子女仍然無法得到身分的保障。我國本就開放單身收養,且收養的程序十分嚴謹,必須經過試養、社工機構評估、法院裁定等階段,每個階段更需考量兒童最佳利益來把關,最後才有可能成立收養。

尤美女說:「單身同志歷經這樣嚴謹的過程而收養了孩子,事後與他人成立第二條關係,若對方有意願也有能力共同養育這個孩子,卻不允許他和孩子透過前述嚴謹的收養程序來建立親子關係,讓他們在法律上成為完整的家庭,這違背兒童最佳利益,也違反兒童權利公約,而這些孩子又何辜。何況收養是基於自由意願,如有人擔心收養會稀釋繼承的應繼分,則不收養即可。」

至於宗教自由條款,她認為林岱樺委員的版本大大擴張了政院版內容而成為「合法歧視條款」,許多委員對院版及林版這項條款的訂定提出質疑,吳志揚委員也認為本條「說不清楚就不要訂」。尤美女認為這樣的規定會產生競合問題,因為同婚專法是特別法,一但制定這樣的條文,可能導致其他一般性法規(如林靜儀委員現場舉例醫事相關法規有不得因性傾向而拒絕醫療的規定)產生適用問題,最後院長也請法務部和各黨團回去再斟酌。此外,林岱樺版獨有的「防偽條款」、「全民監視條款」則各黨團有共識,建議不予採納。

對此網友在底下留言贊成及反對都有,贊成的網友說尤美女是「媽祖、觀音媽、女神」,反對者罵道「沒想清楚就要硬幹,出事妳擔得起嗎?」、「【不給糖 就搗蛋?】同運團體一向擅長以「恐嚇、威脅」的手段,已經無法博取社會同情,只會令人厭煩。」、「政治正確,妳才是假合憲,真違憲。」、「台灣已經太自由了」、「請委員切勿助長同運團體濫用恐同,歧視,謊言在社會上造成更深對立。」、「請委員重視人民所關心的:婚姻家庭穩固、社會才會安定。落實公投結果,是代議士的任務!」。(江呈亨/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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