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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摘的果實無法帶來真正的幸福!幸福盟籲:勿被同運綁架,強推同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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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14日針對同性關係專法展開逐條協商,國民黨立委賴士葆代表下一代幸福聯盟提出《公投第12案施行法》草案,他在出席時堅持「每一條都要保留」,說完話就離開,主持會議的立法院長蘇嘉全表示,協商不會有結論,直接周五院會表決,幸福盟則召開記者會,呼籲立院勿違背民意強推同婚。

幸福盟表示748釋憲案是大法官在2017年5月針對「公投前」的民法婚姻規定所作的解釋,但2018年底,全民公投已經針對民法婚姻規定通過了公投,「創制」了「新」的立法原則,立法院必須依此原則立法。去年公投第十案「民法婚姻限定在一男一女之結合」獲得765萬同意票的民意支持,現在沒有落實,立法院就急著訂同婚法,根本是違背公投。

幸福盟則召開記者會,呼籲立院勿違背民意強推同婚。(圖/幸福盟提供)

幸福盟也要求讓《公投第12案施行法》儘速三讀通過,以不改變一男一女婚姻定義為前提,保障同性二人共同生活的財產和醫療參與等權益,才是回應公投民意、避免撕裂社會的正解。公投第12案的主文是「你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規定以外之其他形式來保障同性別二人經營永久共同生活的權益?」,「同性婚姻」4字未曾出現在第12案公投主文及理由書,落實公投第12案的方式,並非以「婚姻」制度規範同性共同生活。

幸福盟認為《公投第12案施行法》可保障同性二人共同生活,同性二人共同生活的身分關係受國家承認,同性二人不會是法律上的陌生人。面對生老病死的時候,不僅可為對方簽署手術同意書,即使沒有事先做遺產協議,存活方原則上仍可分配半數遺產,是個能保障同性二人、共創和諧社會的方案。

幸福盟呼籲社會大眾不要被少數同運利益團體綁架,強摘的果實並無法帶來真正的幸福,強勢以恐嚇、貼標籤的方式,要求立委支持同婚,並無法解決問題。特別是當社會對同婚並未達成共識時,強勢通過同婚的結果只會更加激化社會對立。(江呈亨/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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