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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擁有領土主權?聯合國以色列大使引用《聖經》說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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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4月30日)聯合國安理會(The United Nations Security Council)就包括巴勒斯坦等中東地區舉行特別會議。以色列駐聯合國大使引用《舊約聖經》(也稱為希伯來文聖經),提出4論點來說明猶太人與以色列國的淵源。

據《福斯新聞》報導,在協論協商的過程中,以色列駐聯合國大使丹尼·丹儂(Danny Danon)在發表演說時,以「聖經、歷史、國際法和國際和平」證實猶太人擁有以色列領土的依據。

他首先拿起《聖經》宣讀創世記17章所記載上帝與亞伯拉罕的經文:「我要與你並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堅立我的約,做永遠的約⋯⋯我要將你現在寄居的地,就是迦南全地,賜給你和你的後裔永遠為業⋯⋯」。丹儂指出,《聖經》內所描繪的「應許之地」即是希伯來人(以色列人)擁有領土的主權。

不僅在《聖經》提及亞伯拉罕這號人物,猶太教以伊斯蘭教的《可蘭經》也承認猶太人與以色列領土的關係。

面對國際社會質疑以色列人合法居住問題,丹儂表示,1947年以色列接受了聯合國通過的巴勒斯坦分治決議(聯合國大會181號決議,簡稱分治決議),但阿拉伯國家最終拒絕了這項決議,並以軍事行動襲擊以色列。接著,約旦控制了猶大(Judea)、撒瑪利亞(Samaria)等約旦河西岸地區;埃及佔據了加薩走廊(Gaza Strip)。

他續指,阿拉伯人堅持1948年所劃定的邊界不具永久性,因此以色列在第一次中東戰爭之後才開始建立定居點,而且以色列居民從未越過以色列國界。

丹儂還舉出阿拉伯國家先後拒絕了1937年皮爾委員會報告(Peel Commission Report)、1948年第一次中東戰爭兩次停火協議、2000年戴維營峰會(Camp David Summit)、2001年塔巴峰會(Taba Summit)、2007年安納波利斯會議(Annapolis Conference),以及前美國國務卿克里發起的2014年和平倡議(Kerry peace initiative)。

丹儂也將矛頭指向巴勒斯坦,稱他們並不希望通過和平解決問題。不過在演講過程中,巴勒斯坦駐聯合國代表曼蘇爾(Riyad Mansour)中途離席,其到丹儂下台後才返回會場。對此,丹儂表示,若巴勒斯坦代表都沒有勇氣坐在會場裡聽完演講,那以色列又怎能指望巴國能夠進行和平談判呢?(艾以琳/綜合外電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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