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要聞

反同婚、廢死不能公投?政府修公投法 民團質疑:「人權」誰說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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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會11日通過「公投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為了避免去年九合一亂象重演,明定公投涉及人民權利義務者,不得違反相關國際人權公約及其施行法規定。另針對虛偽提案,嚴重破壞公投制度的公平性,成案數過多,導致投、開票作業延宕,以及因倉促成案後,即與選舉同時舉行,以至於缺乏公共論辯空間等問題,都做出修正。

修正草案中規定,涉及人民之權利義務者,不得違反我國已締結、經總統批准或公布之國際人權公約及其施行法之規定。不過,究竟哪些議題違反兩公約,反同婚、廢死議題算不算?中選會代理主委陳朝建表示,中選會審查過程中,依舊是行政審查而非違憲審查,將依公投法辦理。

其他規定還包含,未來公投準備期間拉長3到6個月,可與大選脫鉤,修正「應」為「得」與全國性選舉同日舉行。防止死人連署,連署人都應親自簽名或蓋章,還得填具本人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戶籍地址及聯絡電話,再附上國民身分證之正、反面影本一份。

為了避免性質相同的複數公投案都通過,造成矛盾,二個以上性質相同標的不互相排斥的公民投票案,或二個以上性質相同標的相反的公民投票案,也就是正反對決的公投案,若是投票結果均為通過者,以獲得同意票較多的公民投票案為準。

公投提案時,除另有規定,應有公民投票案簡稱、主文、理由書及提案人名冊正本、影本各一份,其中簡稱不超過10字、主文不超過50字,理由書則以不超過1000字為限,超過字數部分,就不予公告及刊登公報。

公民投票日為應放假之日,當日不能宣傳,違反者處新台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若是政黨、法人或非法人團體違法宣傳,代表人及行為人一併處罰。

對此,幸福盟理事長曾獻瑩表示,台灣的民主有很大的危機,充滿了各樣的操弄,難道這就是台式民主的博大精深嗎?其實不是,這是我們國家的危機,當民主程序不再被堅持時,獨裁就容易產生。

而同運不敢面對的真相粉專也表示憤怒,該粉專表示「人權議題」誰說了算?面積與台灣一樣大、卻僅有四座清真寺尖塔建築的瑞士,在2009年,有57.5%瑞士公民投票「反對興建清真寺尖塔」,隨即寫入憲法,使其成為唯一有此禁令的西方國家。該粉專舉例指出,宗教自由屬不屬於人權議題?

該粉專再指出之於同婚公投,前有美國多州,後有愛爾蘭、澳洲;難不成他們都是「不講人權」的極權國家?而2013年,79%的瑞士人支持「嚴審難民資格」及「充公難民財產」。請問,生命權、自由權是不是普世價值?

同運不敢面對的真相粉專指出最離譜的是連署須附身分證影本;該粉專直疑街頭連署難不成要扛台影印機?
網友對此也表示憤怒,「輸到脫褲就改規則,排除對手參賽資格」「還好讓民進黨下台不需要公投」「幹嘛那麼麻煩,反正也都是自己人在審查,就直接說:只要是民進黨想要的,都不得公投。簡單明瞭。省得還要浪費時間做樣子。」(江呈亨/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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