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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維吉尼亞州推晚期墮胎法 民眾驚:殺死一個會呼吸的嬰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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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法律和司法中心(American Center For Law And Justice;簡稱ACLJ)依據 “信息自由條例”(Freedom of Information Act)向維吉尼亞州提出,提供編號HB 2491之“廢除法案”(The Repeal Act)所有相關訊息。該法案內容主要為要求去除維吉尼亞州對墮胎的之限制。

根據《businessinsider》報導, 現今維吉尼亞州法律,孕婦在20週後尋求晚期墮胎,必須獲得其主治醫生和兩名諮詢醫師的證明,即繼續懷孕會導致孕婦女死亡或嚴重損害其精神或身體健康。

這項名為“廢除法案”(The Repeal Act)的法案,將墮胎所需的醫生人數從三位減少到一位,並且取消孕婦得面臨重大健康損害之情形才能墮胎之限制。

根據《christianheadlines》報導,在該法案試圖闖關議會失敗後,隔沒多久維吉尼亞州長羅夫·諾瑟姆(Ralph Northam)上WTOP電台接受訪問,並且提及該法案。支持該法案的諾瑟姆表示:「立法者,大多是男性,而男性不應該告訴女人她應該或不應該用她的身體做什麼」。

主持人詢問諾瑟姆,如果嬰兒在晚期墮胎失敗後出生,會發生什麼情況。他回答:「如果該名母親和其家人希望嬰兒活下來的話,那麼他就會被救活,而這得經過醫生及其母親討論」。

ACLJ要求維州政府提供關於廢除法案的文件,因為「州長諾瑟姆自己承認,會呼吸的嬰兒,仍然不會得到作為人類的基本權利和保護」。ACLJ表示,想深入了解該法案的真正含義,以及計劃生育機構或其他支持墮胎的團體是否介入該法案起草過程。

對此,網友表示不可思議,「意指若嬰兒出生後,媽媽若不想要小孩可以把他殺掉?這太可怕了!」。(吳雯淇/綜合外電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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