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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國法庭判14歲女變性不需父母同意 父怒「政府剝奪父母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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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最高法院日前裁定,一名14歲的女孩美心(Maxine)可以在未經父母同意的情況下,接受睾丸激素注射。判決出爐後,女孩的父親憤怒的表示:「政府接管了我們當父母的權利」。

根據《thefederalist》報導,一名學校輔導員鼓勵女孩考慮改變性別,卑詩省兒童醫院的布蘭登(Brenden Hursh)醫生同意為女孩提供睾丸激素注射。美心的母親最終同意女兒接受激素療法,但其父親克拉克(Clark)擔心女兒的心理問題更大於性別焦慮問題,希望等她更大的時候再進行療程。

布蘭登醫生表示,根據卑詩省兒童法,美心有權接受治療,但其父親最後請求禁令。然而,法院裁定美心可以不顧雙親意見「完全有權同意因性別不安而接受治療」。法官還指出,女孩父母未來不得稱呼她美心或任何女性代名詞,若違反則被視為犯了家庭法第38條的家庭暴力罪。

聽到判決,美心的父親怒批政府“接管”了他身為父母的權利。他表示美心就像是隻豚鼠一樣被接受實驗!他指出,過去,大多數由變性診所診斷出患有性別不安(或性別認同障礙)的兒童,在成年後都接受了他們原本的性別,但部分跨性別診所已經屈服於來自變性活動家的強大壓力,要求兒童快速進入激素治療。

克拉克覺得他無法相信卑詩省兒童醫院的診斷,並表示「這些變性活動家正掌控一切」,克拉克說:「這不符合我們孩子的利益」。他強調,就算女兒通過激素變成男生,她身為女性的DNA也不會有所改變。克拉克表示會再提起上訴,永遠不會放棄。(吳雯淇/綜合外電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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