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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法三讀通過後同性伴侶登記即具法律效力 網友酸:民進黨什麼都反,就只挺同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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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在立法院闖關,外界質疑,先前部分地方政府已開放同性伴侶註記,未來專法如果通過,已經登記的伴侶是否直接具有「婚姻關係」?根據蘋果日報報導,內政部表示同婚註記還是沒有法律效力,必須等到專法三讀通過後,再次辦理登記才具有效力。

內政部戶政司長張宛宜接受訪問時表示,按「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草案,同性二人成立第二條婚姻關係者,必須滿18歲,並在2名以上證人簽名之下,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提出書面登記。她表示推行同性註記是表達善意,沒有法律效力,專法通過後,登記才會有效力。

另外,收養子女部分,有不具名內政部官員向蘋果日報記者說明,異性夫妻收養孩子,孩子身分證上都不會加註「養」字,未來同性繼親收養,規劃分別以父、養父;母、養母的方式呈現,因為,養父(母)並未取代生父(母)與孩子的法律地位,無血緣關係的一方會加註「養」字,待專法通過後再定案。

至於,戶政系統會不會出現問題?內政部長徐國勇表示,內政部負責登記作業、申請書表、相關人口統計報表等已有相關準備,電腦已設定好,就看立法院的最終版本為何,就可以立即上路。

對此網友紛紛表示,「民燼黨什麼都反,就只挺同,好棒棒喔!」、「2020讓民進黨下台!」、「習大大笑開懷等著統一」。(江呈亨/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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