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要聞

「748施行法」到底是不是婚姻?學者:政府玩文字遊戲,讓兩方各取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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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22日提出「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草案(以下簡稱「748施行法」),原以為能平息挺同婚及反同婚兩方爭執,孰不知挺方認為草案否認同性結合關係,反方則主張草案不符公投結果,牴觸民意。日前廖元豪及高思博投稿《風傳媒》提出了見解。

廖元豪及高思博在文中表示,「748施行法」在概念上否定「同性結合關係」是「配偶或婚姻」,而在內容上也只給予同志伴侶「接近」婚姻的保障。首先以「名稱」來說,民進黨為規避同性婚姻的名詞所做出的立法名稱,其實就是不想公開回答「同性結合是否為婚姻」這個問題。

再來看看「內容」上,許多自創名詞也搞得民眾一頭霧水。「同性結合關係,好像是婚姻,又好像不是,到底怎麼回事?」廖元豪及高思博說,這就是擅長玩文字玩戲的民進黨政府的成果。

草案第二條「稱同性婚姻關係者,謂相同性別之二人,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同性婚姻關係者」在整部草案中就只出現這一次。

但反同婚陣營的律師裘佩恩則投書蘋果日報,指出專法版本法規名稱雖然中性,實際內容定義為「同性婚姻關係」,等於偏向同運方,完全不顧愛家公投第10案及第12案700萬民意展現,要求政院將專法版本,第二條修正為「同性結合關係」或「同性伴侶關係」,以減少爭議。

裘佩恩認為,專法不論名稱為何,對於同性別二人共同生活的關係,定義為婚姻關係,再加上其他法條均用「第二條關係」,似乎有意迴避「同性婚姻關係」出現在各條文中,但明眼人均可以看出,事實上這是一部「同性婚姻法」,只是為了避免反對方的反彈,用法規名稱及法條用語化了妝。

廖元豪及高思博指出,「748施行法」就像自助餐,不同的人都可以找到自己滿意的條文,皆大歡喜。「反正你們(正反方)都愛爭文字,那政府就給大家一堆不太一致的文字符號,各取所需⋯⋯當大家都覺得被搞得好亂啊,反而淡化了名份之爭。」全文可見《風傳媒》。(李蘋/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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