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墮胎賦予女性權利? 美生命權倡導者:誰來保護最弱勢「未出生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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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紐約州日前通過「生育健康法案」(Reproductive Health Act,簡稱RHA) 允許晚期墮胎,維吉尼亞州隨即跟進但闖關失敗,伊利諾斯州也傳出推出新的墮胎法,該法主張將墮胎全面合法化。一名不具名的生命權倡導者表示「墮胎合法只會賦予施虐者權利」。

根據《pregnancyhelpnews》報導,紐約於1月22日通過「生育健康法案」,將墮胎從刑法中刪除,紐約州長葛謨(Andrew Cuomo)並在其通過的同天晚上立法。

文章指出,紐約一位不具名的生命權倡導者表示,這種倉促的立法,已被證明具有許多反對者所擔心的負面影響。從刑法中刪除墮胎,事實上不會賦予女性權力,相反,它會賦予虐待者權力。不幸的是,在RHA通過後不到20天,反墮胎者的恐懼就發生了。因為一名男子在紐約州謀殺了他懷孕的女友,他最初被指控二級非法墮胎,但由於新的法律,這項指控被取消。

田納西州希望資源中心(Hope Resource Center)執行主任安德魯(AndrewHWood)表示,政府聲稱要保護我們社會中的弱勢群體,那麼在社會和政治上應創造一個環境,來保護我們社會中最無辜和最脆弱的人:即未出生的人。(吳雯淇/綜合外電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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