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要聞

同運投訴NCC幸福盟公投廣告涉歧視 網友質疑:同運可以打廣告,愛家公投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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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九合一」大選綁公投期間,下一代幸福聯盟推動愛家三公投,也透過電視廣告傳達相關訊息,結果不斷遭同運團體向NCC檢舉,「廣告內容涉及歧視」云云。對此,NCC在16日諮詢會議建議,將函請相關公(學)會轉知業者,廣告內容應尊重多元文化,避免以歧視或特意凸顯衝突等方式呈現內容或畫面,同時讓正、反雙方得公平透過媒體平台理性對話溝通外,並將於今年度NCC相關研討會召開時,廣邀相關代表討論此類廣告如何平衡表達社會多元意見。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16日處理「廣播電視節目廣告諮詢會議」討論案件,針對包括「網傳淘寶消費送豬肉腸 建議煮熟食用或丟棄」新聞、「明星便利店」節目、「陳其邁回防大旗美 “邱議瑩大家麥離開”打悲情牌」新聞、「週末大爆卦」節目、「〇〇〇離婚纏訟!向週刊爆 “子不喊爸爸”」新聞等涉及妨害公共秩序、違反電視節目廣告未區隔、以及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之節目,分別作出發函改進及予以核處之處分決議;同時也就廣播及電視頻道播出之「愛家公投」廣告、中視綜合台「萬秀豬王尚讚」節目及「MIT台灣誌」節目候選人冠名贊助等進行討論及決議。

根據《風傳媒》報導,NCC內容事務處專委陳金霜表示,「節目廣告諮詢會議」討論的三個廣告,包括幸福盟在電視上託播的廣告,「一個媽媽問女兒在畫什麼,女兒回答說因為老師教男生可以跟男生結婚,所以她也要跟女生結婚」,接著幸福盟推動人曾獻瑩強調,「你以為這些不會發生嗎?」呼籲國人支持10、11、12愛家三公投。第二支廣告則是曾獻瑩強調,「一旦婚姻定義被改變,教育就會被影響,家庭教育的內容也會被改變」;第三支則是呼籲民眾支持公投第10案:「婚姻限定一男一女」。

諮詢會議最後建議,將函請相關公(學)會轉知業者,廣告內容應尊重多元文化,避免以歧視或特意凸顯衝突等方式呈現內容或畫面,同時讓正、反雙方得公平透過媒體平台理性對話溝通外,並將於今年度NCC相關研討會召開時,廣邀相關代表討論此類廣告如何平衡表達社會多元意見。

陳金霜也說,反同婚公投廣告所產生影響,對社會上特定族群權益,有很大的影響,為避免廣告內容,違反《衛廣法》「尊重多元文化、人性尊嚴」規定,NCC希望集思廣益,找廣告協會等公協會一起共同討論。

網友則認為,「一夫一妻是維繫社會道德家庭幸福的基礎! 」、「幸福盟愛家公投,是大眾尊重並接納同性生活另立專法,最佳、最溫和的結局!哪有岐視?!」、「同婚是多元?不同婚就不是多元?怎不說你們違反善良風俗呢?還違反公投決議!」、「可是看到的新聞和廣告怎麼幾乎都是挺同婚的?連開車聽收音機也是…」(李遊博/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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