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要聞

我是愛家的!後同:關於公投,我有話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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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是LGBT的一員,走過完整的同志運動,現在是跨虹者(rainbow crosser)的吳英俊,笑稱自己是台灣資深後同。在公投前夕,他在臉書上發表對「愛家三公投」的看法,希望能透過後同的見解,創造社會對話空間,而不是對立。

首先,他指出現在的LGBT社群「不都是」支持修改民法的,為什麼修法的聲浪大?是因為話語權都在婚權派的手上,伴侶派或其他同志被迫噤聲。吳英俊表示,自己所認識的男同志都是屬於開放式性關係,對於受限的婚姻制度其實不太感興趣。

他坦言,會想要進入婚姻的大多是女同志,相較男同志,女同伴侶的感情趨於穩定。但這並不代表是修定民法的理由。

吳英俊認為,在還沒有所謂「婚姻制度」建立前,一男一女的結合就是最適合的社會制度。這不是宗教的影響,也不是法律的規定,而是人類的自然定律。

在泰雅文化(吳英俊為泰雅族原住民)的部落裡,就是延續了一夫一妻文化。但他也曾聽過有人反駁,中國文化充斥男男戀及一夫多妻的歷史,但他強調:「這畢竟是上流貴族的遊戲,一般老百姓還是遵循一夫一妻的文化;況且,全世界幾乎都奉行一夫一妻,也可說是全球共識。」。

他也認同,夫妻產下血緣的孩子是婚姻制度的最主要目的。「不要說這種論點很落伍,同性伴侶不也在追求生兒育女的權利嗎?那就代表,兩人的結合最終會思考下一代的問題」。

但吳英俊非常反對藉由第三方得到孩子,無論是借精、借卵或是借子宮。他認為,從美國的同二代現身說法都可看到,即便在幸福的同性家庭長大的同二代,對爸爸或媽媽的渴望都不曾間斷,「這對孩子來說是一種關係的剝離感,不是兩個爸或兩個媽就能滿足的。在台灣,這些同二代都還沒長大,當然沒機會聽到他們的心聲」。

這也是他堅定支持一男一女的婚姻10號公投案原因,婚姻的主角不是兩個大人,而是孩童權益。

不過,吳英俊指出,他認識不少同志伴侶已在海外藉由第三方取子。這些同二代確實在台灣已經存在,雖然台灣法律目前可以用類收養的方式來代替,但感受的確不太好,如果有專法特別規範同志伴侶及其下一代的生活權益,是他所樂見的。

面對台灣的性平教育,吳英俊也有話要說。

他表示,台灣的同志教育實在過於「簡化」。例如喜歡跟同性廝混,就是同性戀嗎?「那我喜歡吃西瓜,就有西瓜戀嗎?」他說,喜歡不等於性傾向,大家都經歷過同性密友期,在成長時期灌輸這樣的觀念,確實有誤導之虞。

另一方面,葉永誌事件已儼然成為「缺乏同志教育下的犧牲者」的代表人物。吳英俊說,同運強調性別氣質被霸凌,再直接跳到同志教育,是個「很奇妙」的連結。

吳英俊表示,自己從小也因陰柔氣質較重而被霸凌,因此感同深受。但他說,在學校裡不是只有自己被霸凌,而是只要和大部份人有「差異」的同學,都曾被霸凌過。

這突顯了霸凌事件「無所不在」,需要把其他因素都納入,而不只針對性別氣質。例如:胸部大的女生、身高太高的男生、種族或家世等等,都要教導學生尊重差異,才是完整的品格教育。

再來,吳英俊對同志教育裡的「性別光譜」的定義感到詫異。他說,就單以金賽量表來看,只有「性傾向」才有光譜,性別是沒有的。他也批評同志教育把「LGBTQIAS」納入,把所謂的「直同志」納入LGBT族群裡的作法,根本是「政治訴求」,弄成支持與不支持的直人,把社會對立化。他認為同志教育不是不可教,而是整個概念都要重新定義。因此支持公投11案,同意適齡教育。

吳英俊最後說,PO出文章後引發正反兩方的對話,他認為是好現象。他認為,不論公投結果是正方或反方取得勝利,他都希望良好的對話要繼續發生,直到可以和平理解對方的需要,而不是漫罵或是貼標籤。「特別在這個議題上,我們需要的是更多對話而不是對立」。(李蘋/台北報導)

#我是愛家的!#公投前我有話要說!

#謾罵留言的我會刪除 #理性對話我會保留

我曾是LGBT一員,我現在是Rainbow crosser ,我曾經是Gay Movement…

吳英俊發佈於 2018年11月21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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