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家公投候選人

力挺愛家公投!高雄不分藍綠候選人支持「婚姻家庭、全民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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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基督教福音聯盟(簡稱高福盟)與下一代幸福聯盟(簡稱幸福盟)18日在高雄舉辦全國愛家總動員,呼籲全國人民維護一夫一妻之婚姻價值。挺愛家的議員候選人也紛紛到場支持,表示「公投是民主展現,應交由全民決定」。

「全國愛家總動員」在下午4點於中正體育館展開,現場擠入近萬民來自北中南及東部的民眾參與,支持愛家公投的議員候選人,不分藍綠也到場支持。不少候選人都是站在身為家長關心兒女教育的角色,選擇站出來聲援愛家公投。

高雄市(新興、前金、苓雅區)議員候選人黃文益表示,自己有個8歲的女兒,明年就要上小三了,對於現今的性教育,他坦言很憂心。「孩子那麼小真的什麼都不懂,這是我堅持原因」;他也說,同性戀團體追求結合當然很好,但要怎樣不影響其他人的權益主張,那更重要。

黃益文認為,同婚議題可以再多花時間尋求共識。(圖/風向新聞攝)

不少議員候選人認為,同婚在台灣仍屬高度分歧的議題,在未取得社會共識前,採用另立專法保障同性伴侶權益,才能穩定社會且兼顧雙方需求。在6月就與高雄巿長選候人韓國瑜一同簽署支持愛家宣言的高雄巿(楠梓區、左營區)議員候選人孫健萍,以律師背景分析,更動民法絕非像同婚派所說,是動幾條而已。

「有些因為是根本性的變化,所以不只有實體法變動,連程序法都有相應的改變」,孫健萍也提到,同性伴侶的需求不只在結合,還有生育,意昧著下一步就會討論到代理孕母的制度。如果單看民法是不準確的,從全盤思考就看得出來,修民法是牽一法動全身。

他以英國年金改革舉例,制度的變動是30年、50年為一個期在前進中,而且為避免社會對立衝擊,一定經過各方對話、社會高度共識後,才進一步推動。

孫健萍表示,像是專利法,專門規範一個新的領域,這並不是歧視,而是隨著社會的多元,衍生出不同的需求,不能以一法通用。若都可達到目的,另立專法是成本最低的方式,會比修民法來得更省力。

擁有法律背景的孫健萍(右)說,修民法絕非外界說的「只修幾條」而已,而且立特別法也較省國帑。(圖/風向新聞攝)

高雄巿(永安區、岡山區、燕巢區、彌陀區、梓官區、橋頭區)議員候選人黃秋媖同樣以母親的角度出發,她說自己選區的媽媽大多反對(同婚及不適齡性教育),向該區的家長會團體反應。「我們都走過青春期浮動的歲月,都知道喜歡同性跟同性戀有很大的差距」她認為,這種議題不適合在年齡過小、或還在發展的孩子討論,也不該「刻意灌輸」,也許根本小孩根本沒有這樣的思想,反而被引導而造成了影響。

她透露,自己本身有同志朋友,也曾詢過他們的意見,「其實他們並不一定要改民法,婚姻反而受限了他們的交友方式。在沒有『雙方』的條件下,他們比較傾向自由的生活」。黃秋媖坦言,想結婚的同志可能並不多,只是在社會運動的壓力下沒有說出口。

她也強調,特殊需要予以專法保障並不是歧視,反而是保護了雙方,用「專法就是歧視」的說法傷害了那些想維持民法的民眾,因此她在中立的立場,支持愛家公投,維護民法、同時也保障同志生活權益。

黃秋媖說,身邊的同志朋友其實對修民法沒感。(圖/風向新聞攝)

高雄巿(前鎮、小港區)議員候選人蔡武宏則說,台灣是多元化的社會、沒有法律規範性傾向,大家自由選擇理當給予尊重。但他選擇站出來的支持愛家三公投的原因是,婚姻在「一男一女架構下達到生兒育女的目的」,除此之外,其他不為此目的的任何情感契約,都應立專法保障權益。

蔡武宏強調,以生兒育女為目的的制度不是落伍。他說,在國外的異性伴侶同居為何要被保障?不是因為兩個大人相愛,而是他們產下了下一代,而國家要予以資源保障孩童。「那代表了自然延續生命的情感契約,仍是這個世代的主流價值」。(李蘋/高雄報導)

蔡武宏認為,兒童權益比大人更重要。(圖/風向新聞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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