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政治要聞

公投辯論/人性偏愛血緣關係 同性二人應立「同性共同生活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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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選會電視辯論「是否另訂專法保障同性婚姻?」正方代表為幸福盟律師裘佩恩,反方代表伴侶盟律師團律師潘天慶,裘佩恩說他反對修改《民法》,支持同性二人應立「同性共同生活專法」,他也舉宮廷劇和連續劇的劇情,說明人的天性就是會偏愛跟自己有血緣關係的人,同性家庭也相對不穩定。

裘佩恩說大法官釋字748號解釋出爐後,若不希望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同婚立法的國家,就要站出來投票,守護婚姻家庭制度與台灣價值。裘佩恩說,區分一男一女應該要結婚、同性二人男男女女是結伴,不同的結合方式要用不同法律保障,不會破壞婚姻制度,也能夠保障同性二人結合,專法並非歧視。

裘佩恩認為同性二人的下一代在雙方親戚無法平等,畢竟血濃於水,非先天的愛要付出非常多努力,自然的血緣比較常見,從古代宮廷劇和現代連續劇就可以發現,人的天性就是會偏愛跟自己有血緣關係的人,同性家庭也相對不穩定,一旦同婚和人工生殖通過,是不是把台灣的下一代當成實驗品?

裘佩恩認為,同性二人以人工生殖或代理孕母孕育下一代,會衍生很多問題,是破壞孩子的人權,因為孩子的血統只源自一方,在家庭中不能得到真正的平等,家庭不夠穩固。他說血緣對於父母來說,是婚姻中的平權,血統是爸爸的,也是媽媽的,雙方都有血緣關係,能在孩子身上看見家族形影,才是平等。

反方代表潘天慶怎表示,很多反對的人誤以為,同婚會破壞一夫一妻一男一女的制度,這絕對不是破壞,讓同志結婚是種分享。同志結婚後,異性戀家庭和婚姻絕不會有任何改變,看到威力彩有16億會去買,還是得每天上班,回家和家人孩子互動維繫感情。

潘天慶說同志無法去戶政機關把配偶欄,改為與他長相廝守的人的名字,無法體會結婚的喜悅、討論育兒計畫、處理與配偶間的各項爭議、互相體諒瞭解。他認為台灣價值不是婚姻或一夫一妻一男一女,是分享、包容、當有人權益受到侵害排除壓迫時,台灣人會站出來,即使完全沒血緣關係。(江呈亨/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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