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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國法院限18個月內修同婚禁令 保守派議員:拿槍抵著我們的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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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阿根廷在7月16日成為世界上第10個將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日前哥斯大黎加的最高法院也判決,禁止同性婚姻的法律規定,有違憲之嫌,並給予國會議員18個月時間修法。專家指出,哥斯大黎加具深厚的天主教傳統,哥國多數議員為支持異性戀婚姻的保守教派福音教派信徒,要在他們讓步恐怕比登天還難。

美洲人權法院(Inter-American Court of Human Rights Court)7個月前發布諮詢意見書,內容指同性戀伴侶享有與異性戀伴侶同等的結婚權利,而哥斯大黎加最高法8日公布的這項裁決,也與意見書立場相符。哥斯大黎加總統阿瓦拉多(Carlos Alvarado)及同志維權協會皆喜迎這項判決。

不過,哥斯大黎加信仰以天主教為主,近幾十年來福音派又發展迅速,許多教徒都反同婚。根據BBC報導,目前哥國國會57個議席裡有14席是福音派,比例為有史以來最高,他們不太可能支持取消同性婚姻禁令。

哥斯大黎加首位公開出櫃的國會議員桑傑士(Enrique Sanchez)隸屬阿瓦拉多領導的全民行動黨(Citizen Action Party),他說:「我覺得國會不太可能在18個月內完成修法。」 他認為這只是政府高層要延遲同志實現權利的做法。

根據美聯社報導,最高法院法官,卡斯提諾(Fernando Castillo) 表示,如果立法機關未在18個月的時間內做出必要的政策調整,那麼將視同性戀婚姻為違法,因為18個月過後已過該禁令期限。

福音派國會議員布蘭達斯(Jonathan Prendas)則抱怨,最高法院這項限期修法的裁決,簡直就是「拿槍抵著我們的頭」。(吳雯淇/綜合外電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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