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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後虐死女兒、假釋又性侵! 邱小妹父二審判10年遭網友罵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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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記得邱小妹人球事件嗎?當年引發此事的男子邱光仁,在13年前在酒後狠心毆打年僅4歲女兒,後因仁愛醫院拒收女童,引發撼動全台的「邱小妹醫療人球事件」;邱光仁被判12年確定入獄服刑。沒想到,他在假釋後不知悔改,竟兩度對同居友友的11歲女兒性侵得逞,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在26日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合併判他10年徒刑。可上訴。

將時間拉回2005年1月9日晚間6點左右,當時邱光仁帶著女兒至友人處飲酒,迄至晚間10點離去,便與邱小妹搭公車至國父紀念館,應邱小妹要求,帶著邱小妹玩樂至晚間11點,便準備帶著邱小妹搭公車返家。兩人步行至國父紀念館附近便利商店時,邱光仁又於該處與人喝酒聊天,當時由於邱小妹已有睡意,於是邱光仁便抱著邱小妹繼續飲酒。

邱光仁飲酒完畢後,便準備要離去,約莫1月10日凌晨1時20分,因為感到手痠,便將年僅4歲的邱小妹放下要他自行走路,然而邱小妹因為睡意正濃,因此而有所哭鬧。邱光仁因不耐邱小妹之吵鬧,因此便甩了邱小妹幾個耳光,又抓著邱小妹的頭髮予以毆擊,直至當時便利商店之店員聽到玻璃撞擊聲,出來查看後,發現事態不尋常,便報警處理。

當時受傷的邱小妹意外成為醫療人球,也因延誤就醫,導致傷重不治。邱光仁也被依傷害致死罪判刑12年入獄。

2013年假釋出獄後,邱光仁又對女密友的11歲女兒2度性侵害,台北地院一審認為他犯行惡劣,依2個加重強制性交罪,各判他8年有其徒刑,合併執行14年徒刑。

邱光仁上訴後改全部認罪,高院指出,邱男為逞一己私慾,罔顧倫常,造成受害女童身心受創,更影響女童的人格發展,對女童造成的損害具有不可回復性,因此僅將兩罪酌減改判各7年8月、合併應執行10年,全案可上訴。

網友則痛罵,這種人為何要假釋?死性不改!最好老死獄中,不要再出來害人!還有網友反諷,沒問題啦!一定是可教化~~獄中表現良好給予假釋!也有人直批,這種叫做可教化?出來還是犯案!叫人民繳稅養這種可惡之人!?台灣司法比這些人更可怕,若不是你們輕判怎會有下一個受害者!

(李遊博/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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