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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燈泡兇嫌又逃死 網友大罵:這種人我們要養他一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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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驚全台的內湖女童小燈泡遭男子王景玉當街殘殺案,被檢方起訴並求處極刑;士林地院在一審依據精神鑑定,認定王男雖罹患思覺失調症,但行兇時具有辨識能力,知道自己在做什麼,且再犯風險高,但基於《兩公約》等國際人權規約規定對精障者不得判處死刑,去年5月一審判處王嫌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經上訴後,小燈泡父母上月在高院當庭泣訴痛失愛女的痛,讓這樣的悲劇不再發生,並表示如果不能確保王男不會再犯,合議庭應考慮判他死刑。但高院3日仍依殺人罪判王男無期徒刑,但刑後須接受監護。

判決消息一出後,網友紛紛大罵,「什麼爛法律,法官有事嗎」、「王男殺童犯行毫無疑問,法官如果不敢判死,不如離職去拍電影,侏儸紀世界續集已經在徵恐龍了」、「鬼島就是鬼島,這種人我們還要養他一輩子,應該說養他二十幾年,然後放他出來在殺下一個孩子?」

也有網友說,「這樣叫酷刑嗎?小朋友被傷害才是酷刑吧!真搞不懂這些法官是在做什麼,是良心法官嗎?難怪現在殺人案越來越多,酒駕也那麼多,判的那麼輕,跟本都沒在怕,然後在浪費我們納稅人的錢」、「台灣的政府和法官一定是病了,而且病的不輕!為什麼我要繳稅養這種人渣一輩子!」、「人民再憤怒,也無法安居樂業;我們需要執行死刑的政黨、不要不知人民疾苦的政客」。

(李遊博/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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