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要聞

受託照顧2歲童 男嫌吵竟用愛的小手虐打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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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然這樣打2歲小孩!一名男子受女網友之託,照顧女網友的2歲兒子,未料,男子因無法忍男童哭鬧,結果就用「愛的小手」教訓男童,最後導致男童昏迷,送醫不治。

綜合相關報導,男子高至成在2014年7月間,受黃姓女網友之託,照顧黃女2歲兒子,卻因不耐男童哭鬧,結果以「愛的小手」揮打男童頭、胸部及背部、大腿,可憐的小男童因此昏迷,緊急送醫但隔天因顱內出血不治。由於高男在案發後已賠償黃女420萬元,雙方達成和解,最高法院依傷害致死罪判高男7年6月徒刑定讞。

據報導,黃女為單親且當時失業,高男則是屢次向黃女表示,可代為找工作,且自己母親領有保母證照,可幫忙她帶小孩,之後黃女就帶著兒子南下高雄定居,並將2歲兒子交給高男照顧。

沒想到在2014年7月8日上午,見男童哭鬧不休,高男用「愛的小手」揮打男童頭部、胸部、背部及大腿等處,造成男童大面積淤傷,並在當天下午昏迷失去意識,高男見狀後趕緊叫救護車將男童送醫,但男童仍因傷勢過重,隔天凌晨宣告不治。

審理時,高男坦承有用愛的小手揮打男童,但他辯稱,原本只是要打手而已,因男童閃躲,所以才會打到胸部、背部等處,不確定有沒有打到頭部;高男也辯稱,男童頭部傷勢應是跌倒造成。但法官審理後認定高男是用愛的小手揮打男童致死,考量他已與男童母親以420 萬元達成和解等情況,最高法院維持歷審見解,判他7年6月徒刑定讞。

對於此案,網友感嘆,「愛的小手要打到小孩顱內出血,這也需要非常大的力道。只能說此男下手實在殘忍!」、「什麼時候才能重視孩童這塊?」、「這得求處重刑啊!台灣法律真的很廢」,還有網友說,「我們想安心的長大,請支持虐殺幼童,唯一死刑,還給幼童一條生路」。

(李遊博/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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