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要聞

邱太三:死刑不能在憤怒下決定 網友:人民在你決定下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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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接連傳出可怕的命案,例如手段殘忍的華山殺人分屍案等,讓民心感到不安;針對社會批評一個月內連三件分屍案,加上監所內43名死刑定讞被告沒有令准執行,法務部到底有沒有執行死刑的可能性?法務部長邱太三表示,死刑執行不能在憤怒下做倉促的決定,對於社會治安好壞,應該要看整體面,而不是用個案觀察。

綜合相關報導,邱太三說,根據警政署最新統計,近2年內重大生命侵害兇殺案件數字是降低的,且犯罪樣態及性質不同。例如鄭捷、小燈泡案,都是無差別的隨機殺人,最近的殺人分屍案,則都是兇手對特定人行兇,例如情侶、夫妻或求愛不成,如果不去檢視原因,去執行跟發生案件沒有相關的人,道理上很奇怪。

邱太三也說,雖然廢除死刑是世界潮流,但是法務部並沒有做這方面政策上的討論,法務部在4月進行配套的修法,對於侵害生命的重大犯罪可以終身追訴,就是建制社會安全網的配套。

網友則說,這是兩回事吧!已經罪證確鑿且審判定讞的為何不執行?這跟殺人分屍案的被告該死,就應該蒐集證據,請法院盡速判決,有蝦米關係!人民在你的決定之下憤怒!

另有人批評,怒時也不決定,不怒時也不決定啊!橫豎你就是不決定,有這種爽官?人民尚未憤怒的時候,邱部長未做應做的決定,這就是民眾憤怒的原因,邱部長還在說幹話,民眾能不憤怒嗎?

(李遊博/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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