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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以上老汽機車小心! 排氣檢驗未過最重註銷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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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污染問題嚴重,立法院25日三讀通過《空氣污染防制法》修正案,其中最受矚目的是,來10年以上的車輛排放標準將更加嚴格,排氣檢驗如果未通過或是未檢驗,最重可註銷牌照。另外,也將畫設空氣品質維護區,禁止老舊車輛通行,違者最重處6萬元罰鍰。

根據新法規定,將嚴格檢查出廠10年以上交通工具的排放標準,經過通知屆期未改善者,也可處3000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如果未依規定驗車,恐挨罰500元,逾一個月未檢驗或複檢未過,可累計再罰1500元,逾半年再罰3000元,一旦縣市政府再通知限期改善,車主仍未完成,可移請公路監理機關註銷牌照。

三讀條文也明定,各級主管機關得劃設空氣品質維護區,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從民國88年6月前出廠的柴油車或二行程機車,將禁止進入空品區或限制其進入時段,以減少空污物排放,維護區內空氣品質,違者可處500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

另外,未來工廠排放超量污染物且影響重大,最高罰鍰金額將從100萬,一口氣提高20倍,可罰2000萬元,處罰對象也由行為人擴大到負責人。同時,也增訂檢舉獎金鼓勵檢舉,參考《水污染防治法》設吹哨者條款與證人保護條款。

在空污基金部分,目前1年收入約72億元,過去僅有固定污染源的收入,由中央撥款6成予地方,未來,來自移動污染源罰緩取得的空污費,也將提撥2成、約9.2億,有更多經費給地方政府,用於空氣污染防制事項。

不過,被外界批評為「霸王條款」的空污總量管制規定,執政黨原擬應由環保署「會同」經濟部制定,但8次朝野協商都沒有共識,民進黨團原想直接表決,但國民黨團則祭出400多案杯葛,民進黨團決定退壤,將「會同」改「會商」,報請行政院核定公告實施。

(江呈亨/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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