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要聞

殺人棄屍下跪道歉也沒用! 法官斥「搏取同情」仍判死

[adrotate banner="32"]

這樣的判決大快人心!一名家住新北市的男子,在六年前因為找尋前妻撲空,結果竟跟弟弟押走前妻哥哥的女友以及鄰居,並殺害兩人棄屍,男子雖在媒體鏡頭前鞠躬、在法庭下跪道歉,但法官斥「搏同情」依舊判死。

據《蘋果日報》報導,男子沈文賓跟其弟沈文夏,在六年前尋找離家的沈文賓前妻,結果沒找到,因此兩人就押走前妻哥哥潘姓女友及呂姓男鄰居出氣,之後還殺害兩人棄屍;一審到更二審均依殺人罪判沈文賓死刑,沈文夏在更二審一度從無期徒刑改判14年徒刑,經最高法院第三度發回更審,高院更三審22日再判兄弟兩人各死刑、無期徒刑,均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

據報導,審判決主要理由認定,沈文賓涉犯本案時已滿30歲,正值青壯、精神狀況正常,與兩被害人毫無夙怨,僅因尋妻未果,就恣意押人溺殺,使兩被害人死前,至少受盡5分鐘的驚嚇與痛苦,足徵沈文賓「心性殘暴,看不出對他人生命的絲毫尊重,也看不出他具有人性的悲憫心」。

更三審認為,沈文賓犯罪情節泯滅人性、令人髮指,雖支付部分款項給被害人家屬,也當庭下跪道歉,但沒達成和解,且仍供稱受被害人言語激怒才殺人,顯見他「僅在博取同情,難認已有真誠懺悔之心」。

至於沈文夏涉案部分,更三審則認定他沒本於良知與善念來拒絕哥哥要求共同犯案,反而積極配合行兇,可見其心態冷酷、手段兇殘,考量他出庭飾詞狡辯、沒跟被害人家屬和解,未深切反省悔悟,但到案之初主動供出溺殺地點,「內心應仍有一絲後悔改過之意」,因此判處無期徒刑。

對此案件,網友說,有良知的好法官,總算看見公平、正義,有這麼正確判斷力的法官真是讚啊!總算有個正常的法官了…終於有正義的法官出現了,其他的是什麼鬼~讀書讀到良心都不見了,眼睛也瞎了。

但也有人認為,問題是……不執行就一直養著也是沒用……判了跟執行是兩回事,判了死刑,就要執行,不要讓死刑自動變成無期徒刑好嗎!

(李遊博/綜合報導)

在愛中竭力追求真理,重視媒體對家庭及年輕人的影響。支持風向新聞,♡ 捐款連結:

http://lovecom.org/donate

喜歡這篇新聞嗎?分享給您的朋友吧!

好友人數

 

愛傳協會(02-2369-1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