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要聞

年資補償金可望公平適用 全教總籲通過完善修訂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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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報導,去年通過公教人員年金改革修法後,其中34條的年資補償條款僅限「一年內退休生效時,仍依原規定核發」,引起許多有舊制年資教師反彈,認為一人有損其權益;對此,全教總表示,應該通過完善修訂版本。

全教總13日表示,這次立法院臨時會排入「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34條條文修正草案」,意即針對具有新、舊制年資所設的「補償金」可望重新討論。全教總呼籲朝野立委應通過完善、公平的修正條文。

全教總指出,一貫立場主張年金改革應具有公平性,意即不論已退、未退均應有一至的標準。然而,年改法案針對具有新、舊制年資所設的「補償金」制度卻出現108年6月30日前退休者可以全額領取,108年7月1日以後退休者卻一毛錢都領不到的的不公平現象。如今立法院臨時會排入修正條文,全教總除表示感謝國民黨立委的提案外,也希望這個條文可以修訂得更完善後通過。

全教總說明,「年資補償金」是於民國85年2月1日實施新制時,因為舊制前15年,每年的給付率是本俸的5%,而新制改為本俸的二倍*2%,意即本俸的4%。為了補償這1%的差額,因此對於當時仍在職而舊制年資不到15年的教師給予「補償金」的設計,並在法律中明定。本次年改對於「年資補償金」所訂定的條文是在108年6月30日已前退休者,可以結算金額,一次全部領取。但對於108年7月1日以後退休者,卻是完全取消,一毛錢都領不到。形成已退者全領,未退者全無的不公平現象。全教總也多次開記者會抨擊此項改革的不公。

本次臨時會,由國民黨立委提案、連署的「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34條條文修正草案」排入議程,可望讓「補償金」回復領取。全教總說,對此表達感謝之意,但也必須指出,由於年改版本設定「所得替代率」(天花板),凡是月領的金額都不能超過這個上限。因此,即便「補償金」依照原規定領取,但因為受到「天花板」的限制,將使得本修正草案一旦通過,會導致已退休且月領「補償金」者,反而因為上限的規定而使得補償金變成0元,形成另一種不公平。因此,全教總另提出修正草案,不論已退、未退都能公平、合理領取補償金,希望朝、野立委都能接納。

全教總再次強調,年金改革應該要做到合理、公平、標準一致,改革後的「年資補償金」是已退者全領,未退者全無,這是最大的不公平與標準不一致。眼看年改實施在即,針對「年資補償金」的不公平與不一致之處,請朝野立委在臨時會期間審議通過,讓已退、未退者都能公平的領取「年資補償金」。

(李遊博/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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