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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投稿》爸爸在哪兒?捐精後代的痛苦與哀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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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身女性可以施行人工受孕或試管嬰兒」近日被連署成功並列入議題。倡議者主張讓台灣單身女享有「平等的生育權」,並可望「提昇生育率」。但他們卻忘了另一個很重要的關係者-捐精後代-的人權。

首先面對的是捐精後代的健康權。美國一名捐精者不知道自己患有心肌肥厚症,於1990及1991年間在舊金山巿一間捐精銀行捐精。他捐出精子協助生下的二十二名孩子中,一名男童遺傳了他的心臟疾病而死亡。另外八名亦證實有可導致該病的基因,其中兩人更已呈現嚴重心臟問題。

丹麥首都哥本哈根一間診所,因未能在檢驗過程中及時發現,而使用了一名患有嚴重遺傳病多發性神經纖維瘤(Von Recklinghausen’s disease)的捐精者精子,導致5名兒童被遺傳該病。此症可致高血壓、骨骼畸形、學習障礙及眼疾等,而他從2009年10月起,陸續為10個國家提供精子,目前已是43名孩子的父親。

其次,是他們終日籠罩在可能發生手足及父女亂倫的陰影。美國一對夫妻均是女同性戀者接受捐精產下的後代,在產下三個孩子後,先生發現夫妻兩的父親是同一個人。先生立刻做了輸精管切除術以免再生下下一代。他還是很愛太太,但每次看著她都忍不住想,「這是我的姐妹」。他想把從精子庫得到的所有資料都燒掉,然後試著把它全部忘掉。不過諮商者建議他必須坐下跟太太談談一起面對。另一位捐精後代痛苦不平的說,以後她的孩子在結婚前必須和其對象去做DNA檢測,以免發生近親亂倫。

再來,也是最重要的,捐精後代的意願及福祉。對於捐精後代Alana來說,他的生父,只是個被支付75美元並在精子庫自慰的那個人,且生父願意把她送給陌生人,而不是讓她成為自己的孩子。這些對她的不良影響,包括她被親生父親遺棄的感覺和與撫養她的男人之間的難以克服的關係。捐精後代Barry Stevens也有同感,「我一直跟撫養我的父親不親,一直覺得他不是我爸爸,直到他過世後知道自己是捐精後代,才了解到為何他跟我會有疏離感」。有近一半的捐精者後代承認「當我看到朋友與他們的親生父親和母親,我感到難過。」 而被收養子女只有五分之一有此遺憾。此外,27%的捐精子女父母以離婚收場,而收養子女的父母只有14%。Alana說:「接受捐精生育的人,只在乎自己,很難接受自己無法擁有孩子,並經常把自己的需要放在他人之前,卻忘了他們的孩子需要親生的父母。因此這些人在婚姻中經常失敗。」單身母親接受捐精,又是另一嚴肅的課題。耶魯大學心理學教授Edward Zigler說:「我們所有人都想知道自己來自哪裡,大多數孩子都想和其他孩子一樣。」 任何讓孩子感到不同的東西都是他們難以應付的,單身母親總是對孩子強調他們的特別之處:「我非常需要你。」 但是一些孩子的態度可能是:「你為什麼這樣對我?」一名婦女說,她最艱難的時刻是某一天晚上11點,她聽到她10歲的女兒在哭,「我不知道我父親是誰。」因之有位捐精後代聲嘶力竭吶喊:「我的父親是精子捐贈者 這就是為什麼我恨我的出生!」

由生父母撫養對兒童最有利。 捐精的觀念卻與這產生了的衝突,因為它故意阻止孩子由生父撫養的可能性,並且讓他們無法與生父建立有意義的關係。捐精後代被剝奪一些相當基本的人權。因為他們的生父出售精子以使其他人成為父母,使他們成為商品。診所保護捐精者的匿名權,使他們無法獲得關於生父的信息,並被剝奪了醫療家族史。他們跟生父的聯繫可能不受歡迎。這對任何人者是很大的創傷。

目前國內外許多捐精問題浮現,在尚未有有效的法規,機制及人工生殖倫理制定時,貿然開放「單身女性可以施行人工受孕或試管嬰兒」將會造成巨大且嚴重的社會問題。請立法者在思索是否該開放「單身女性可以施行人工受孕或試管嬰兒」之際,聽聽捐精後代Alana Newman 沉痛呼籲,「如果買賣一個人是非法的,預先購買一個人(精卵)也應該是非法的。」(作者 潘紫燕/曾任小學教師)

(以上言論,僅反映作者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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