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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美最嚴格 美愛荷華州新法案「有心跳」墮胎就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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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愛荷華州4日通過一項新法案,規定只要檢測到胎兒的心跳,婦女墮胎就屬於違法,成為全美「最嚴格」的禁墮胎法律。

綜合外媒報導,4日愛荷華州議會多數投票通過這項反墮胎法案,最後交由共和黨籍女州長雷諾茲(Kim Reynolds)簽署。據悉,該州民主黨籍議員對法案全部投了反對票。這項反墮胎的新法案明文規定,一旦檢測到胎兒的心跳後,婦女墮胎即算是違法,通常女性大約懷孕6週胎兒就會有心跳,是全美規定最嚴格的法律。

雷諾茲在簽署法案前明確表態自己不支持墮胎,「我珍視生命、反墮胎。我為自己的立場感到驕傲。對此,我已經講得很清楚」。

反對者則認為這對「未意識到已懷孕」的婦女不公平,該州計劃生育聯盟和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CLU)表示,「心跳保護法」迫使可能合法採取墮胎的婦女走向非法墮胎;並強調,若法案成為法律,他們將提出訴訟。

不過,這項嚴格的「心跳保護法」也納入一些豁免條款,例如「威脅到婦女生命安全」及「遭強暴、亂倫後懷孕」的婦女,可允許接受墮胎。

今年3月,俄亥俄州提出「受精一刻就禁墮胎」的提案,而密西西比州則是禁止懷孕達15週的孕婦墮胎,除非屬於醫療緊急情況或胎兒出現嚴重異常。有保守人士就認為,隨著美國總統川普鮮明的反墮胎立場,並任命同樣立場的大法官,未來只會做出優於保護胎兒生命以及禁止墮胎的判決。(艾以琳/綜合外電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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