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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4天毒品加性愛女暴斃 父申請受害人補償金105萬惹怒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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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豪哥朱家龍前年涉犯W飯店毒趴郭姓女模命案,去年遭台北地院依《藥事法》轉讓毒品致死等罪判刑10年,上訴後由高等法院審理中。疑似餵毒害死小模案殷鑑不遠,但近日卻又傳出,有一名男子明知女友睡眠不足,仍提供毒品給她,替兩人性愛助興,結果導致這名女子暴斃身亡。

綜合相關報導,這名因毒身亡的張姓女子,原本在酒店任職,她在前年底搬到蔡姓男友住處同居。兩人為慶同居,居然連續嗑藥4天。兩人最後一次吸毒後性交,張女突搖晃、發抖,但蔡男見狀未將她送醫,僅灌食牛奶、蜆精等,使得張女最後中毒休克死亡。

檢警調查發現,張女是在2016年12月底搬進同樣在酒店上班的蔡男租屋處,兩人從同年12月28日起,連續以毒助「性」,一連吸毒、性交;張女在2017年元旦夜外出工作、陪客人出遊,回到租屋處後,蔡男又拿出毒品一起吸食並要求性交。

未料,此時張女突然出現左右搖晃、身體無力、發抖、牙齒咬很緊的情況,但蔡男並未將她送醫,最後因使用多種過量毒品而急性中毒,導致休克死亡。

事後蔡男坦承提供毒品給張女施用,但辯稱從來沒有遇過這種情形,不知道張女會因為吸食毒品死掉;台北地檢署查出蔡男提供助性的藥物,包括MDMA、PMA、PMMA毒品及含卡西酮類的毒巧克力包,依涉犯《藥事法》轉讓偽藥致人於死罪將他起訴。

之後,張女父親則向台北地檢署犯罪被害人補償審議委員會申請遺屬補償金150萬元,補審會認為,張女為成年人,案發過程曾兩次外出,理應有機會離去卻未離開,因此認定張女身上被驗出的多種毒品反應,應是在非受逼迫情況下自行施用,張女本身也需為用藥過量負擔部分責任,最後僅准許105萬元。

對於此案,網友留言表示,這太扯了吧?自己連續吸毒四天暴斃,還能得到犯罪受害人補償金105萬元,這個台北地檢署犯罪被害人補償審議委員會是那些偉大委員在審議呢?他們花納稅人的錢,還真的不手軟!

還有網友不客氣地說,愛上渣男,自己也嗑藥,兩人都死不足惜!比較可議的是女子的父親,女兒都成年了,渣男也是她自己挑的,吸毒更是為了嘿休用的,自己吸毒過量死亡,你是想讓犯罪被害人賠你什麼?自作孽還要國家賠你錢?你真好意思!

在台灣吸毒暴斃還可以有補償金的概念嗎?是在鼓勵人家吸毒嘛?!勞工每個月繳勞保,操到過勞死都不一定能領到這麼多補償。嗑藥狂歡嗑到死卻能拿105萬。這對比看起來真的一點也不有趣…(李遊博/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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