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要聞

婚姻定義公投3案通過初審 立委尤美女砲轟中選會、批濫用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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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下一代幸福聯盟提出的婚姻定義公投案,經過中選會通過進入下一階段,民進黨立委尤美女得知消息,接受自由時報訪問時表示:公投是要讓社會在理性基礎上公開對話,但若人民欠缺人權觀念、不具備足夠公民素養下進行公投,將會是「大災難」,呼籲民眾行使公投權利時,不該以錯誤資訊傷害他人,否則等於是「濫用權利」。

尤美女長期支持同婚運動,報導中指出她認為大法官已對基本人權的部分作出解釋,現今通過的公投案,卻意圖將婚姻限縮於民法,已經違反大法官釋憲的解釋。她原先期待中選會能扮演好把關的角色,協助審議民眾提出的公投案,但放寬公投門檻,是希望社會討論建立在公開透明且正確的資訊上,若有民眾利用錯誤資訊,藉機抹黑、甚至妖魔化同志社群,造成社會對立,恐怕會淪為濫用權利。

中選會通過的婚姻定義公投案,包括下一代幸福聯盟理事長曾獻瑩提出的「你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規定以外之其他形式來保障同性別二人經營永久共同生活的權益?」、「你是否同意在國民教育階段內(國中及國小),教育部及各級學校不應對學生實施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所定之同志教育?」;幸福盟公民行動總召游信義所提的「你是否同意民法婚姻規定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

尤美女也在臉書PO文:接下來,戶政機關將在15日內查對提案人,如果提案人數確定達1879人,將進入公投連署的階段,必須在六個月內達到公投法規定的連署門檻,即提案時最近一次總統、副總統選舉的選舉人總數1.5%以上(約為28.2萬人)。若達成連署,則今年11/24的大選將綁公投,且在公投之前,中選會將在全國性無線電視頻道至少舉辦五場發表會或辯論會,供正反意見支持代表發表意見或進行辯論。公投結果若是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且有效同意票達到投票權人總額1/4以上的話(約為484.5萬人),就是通過。

尤美女說無論公投結果如何,直到公投前的未來這半年,同志都是最大受害者。因為這過程中的痛苦與撕裂,都是同志來承受。面對如此惡劣的環境(這社會又何曾善待同志?),雖然不捨、無奈,但還是要積極準備,面對年底的公投戰場。就像(跨性別意外事件死者)葉永鋕的媽媽說的:「早就應該走上街了,因為你們沒有錯。」

幸福盟重申,他們發起「婚姻定義公投」的用意是為了保障婚姻當事人之性別結構維持於一男一女;而「婚姻以外形式保障同性二人權益公投」,則是按照大法官748解釋所提示的立法形成範圍,讓立法者以民法婚姻規定以外之其他形式,保障同性二人成立永久結合關係。如此不僅能維持法安定性,維持既有的異性婚姻法律體系,且能以對現行法衝擊最小、較有效率之方式,按同性二人之生活需求設計一套量身訂作的法律。(江呈亨/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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