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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盟三公投闖關成功!幸福盟:公投可促進國人對家庭主流化的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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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選舉委員會今(17)日傍晚發布新聞稿,公告下一代幸福聯盟的「婚姻定義公投」、「適齡性平教育公投」、「婚姻以外形式保障同性二人權益公投」等三項公投均合於規定,審查通過。

下一代幸福聯盟隨後立即發佈聲明〈公投起跑 呼籲全民用公投捍衛婚姻家庭及兒少教育〉,表示願肯定中選會落實國民主權,將選擇權還給全國人民。幸福盟重申,他們發起「婚姻定義公投」的用意是為了保障婚姻當事人之性別結構維持於一男一女;而「婚姻以外形式保障同性二人權益公投」,則是按照大法官748解釋所提示的立法形成範圍,讓立法者以民法婚姻規定以外之其他形式,保障同性二人成立永久結合關係。如此不僅能維持法安定性,維持既有的異性婚姻法律體系,且能以對現行法衝擊最小、較有效率之方式,按同性二人之生活需求設計一套量身訂作的法律。

至於「適齡性平教育公投」,幸福盟表示該公投的訴求是廢止《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第13條「同志教育」,公投具有保護兒少身心健康的重大公共利益。因為國中、國小學齡學生的身心狀態處於快速發展階段,性別認同和性傾向發展尚未成熟。因此,幸福盟認為,不應該對國中小學生實施同志教育,灌輸性別光譜、多元性別、男對男、女對女之多元情慾教育,使原本有機會進入兩性自然互動的學生,遭人為引導至同性結合關係,影響兒少身心健康甚鉅。

此外,對於外界關心校園安全的呼聲,幸福盟回應他們發起的公投不會影響到校園安全環境的維護。因為《性別平等教育法》第12條已有校園安全環境的相關規定,且教育部已有頒佈《校園霸凌防制準則》、《品德教育促進方案》和《教育部生命教育推動諮詢小組設置要點》,校園仍可依此推動反霸凌政策,加強品格教育和生命教育的宣導。

最後,幸福盟報告其未來工作重點,將放在加強家庭主流化(Family Mainstreaming)政策的宣傳,他們盼望透過發起有關婚姻家庭和兒少教育的公投,能喚起國人對於台灣婚姻家庭議題的重視。幸福盟表示,台灣婚姻家庭正面臨「內憂外患」的挑戰。幸福盟引述2003年的數據,指出台灣離婚率曾飆升至亞洲第一、世界第二,而高離婚率所衍生的單親家庭、隔代教養、老人照顧與兒少教養等問題,其中所消耗的社會成本均需全體國人共同承擔,此為台灣婚姻家庭制度之「內憂」。另一方面,自2005年起,就不斷有立委提議改變一夫一妻婚姻定義,加上近幾年同性婚姻和多元成家議題發酵,人口學專家薛承泰認為,此亦為促成部分民眾離婚的原因之一,是為台灣婚姻家庭制度的「外患」。(沛特羅/綜合報導)

幸福盟三公投主文

一、婚姻定義公投:「你是否同意民法婚姻規定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

二、適齡性平教育公投:「你是否同意在國民教育階段內(國中及國小),教育部及各級學校不應對學生實施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所定之同志教育?」

三、婚姻以外形式保障同性二人權益公投:「你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規定以外之其他形式來保障同性別二人經營永久共同生活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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