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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收賄、逃稅等16 條罪 南韓卸任總統李明博恐判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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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被趕下台的南韓首位女總統朴槿惠一審被判24年徒刑的3天後,南韓檢方9日再對涉嫌濫權、收賄、逃稅、瀆職、背信、貪污等16項罪名的前總統李明博提起公訴。2013年卸任的李明博,將成為繼全斗煥、盧泰愚、朴槿惠後,南韓史上第4名站上法庭受審的前總統,相隔23年,南韓再次出現同時有兩名在押的前總統,在同一個法院受審的窘況。據調查,李明博貪污的錢用於政治基金和個人家庭生活開支。韓媒指本案預計下月開庭審理,若所有罪名都成立,李明博恐面臨無期徒刑。

根據韓國檢方指控,李明博被控罪名多半是他2008至2013年擔任總統期間,或代表保守右派政黨「新世界黨(已改名為「自由韓國黨」)」角逐2007年總統大選時所為。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昨發聲明指出,李明博在任內用從國家情報院、三星集團等官方和民間機構或個人,共收取約3.6億元台幣賄賂費用。其中三星賄賂案與李明博在總統任內特赦因逃稅而被定罪的三星會長李健熙有關。李明博還被控盜用其私人擁有的汽車零件製造商DAS的11.4億元台幣公積金、逃避公司稅約976萬元台幣。

李明博自從上月22日被捕後均以調查不公為由,3度拒絕接受檢察官訊問,也否認犯罪。李明博曾表示自己會遭遭檢方指控,是現任總統文在寅的政治報復,理由是他主政時,與文在寅友好的前總統盧武鉉因遭貪污調查而跳崖自殺。

檢方表示,在一審宣判前若發現新事證,將以新的指控事項再度對他提起公訴,並凍結其個人資產。南韓法界人士認為,由於李的犯罪嫌疑重大,且利用其總統權勢,一審恐被判刑24年。韓媒則表示,從前總統們的案例看來,若所有罪狀成立,最終恐被判無期徒刑。(吳雯淇/綜合外電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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