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要聞

中選會遭控寬嚴不一 原民立委鄭天財:公投審查標準好奇怪!

[adrotate banner="32"]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2)日進行「公民投票法修正後現行公民投票制度運作之檢討」專案報告,中選會主委陳英鈐遭原民立委鄭天財(Sra.Kacaw)砲轟審查公投提案的標準很奇怪,有違憲疑慮的公投提案寬鬆審查,但沒有違憲的公投提案卻嚴加審查,使得中選會陷入踰越大法官權限的爭議。

阿美族立委鄭天財在質詢時,特別關注幸福盟提出的適齡性平教育公投,他質疑中選會審查標準寬嚴不一,中選會對於涉及領土變更的公投案(指紀政提出的「東京奧運台灣正名公投」)寬鬆審查,對於無違憲爭議的適齡性平教育公投卻百般刁難,以違憲為由要求召開聽證會。

「(法條)完全沒有授權(中選會)依大法官解釋做審查!」鄭委員抨擊,違憲審查是大法官職權,不是中選會職權,中選會應謹守份際。

鄭天財委員引述《公投法》修法說明,指出中選會的職權是「除程序要件是否完備外,實質內容不應受到政府機關的審查。」至於公投法第二條的「依憲法規定」,按眾委員修正意見,專指公投若涉及憲法條文的修正、領土的變更,應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處理。

接著,鄭委員批評中選會審查適齡性平教育公投的標準很奇怪,他質疑這項公投沒有涉及修憲,為何中選會還要進行違憲審查?中選會陳英鈐於答覆時,多次跳針引述大法官748號解釋的「婚姻自由」保障,指出不應對人民有性傾向的差別待遇。但鄭委員打臉,適齡性平教育公投是針對「同志教育」是否在中小學實施進行公投,且公投的對象是《性別平等教育法》的「施行細則」,跟違憲或平等權沒什麼關係。若人民發起公投,討論人民在成年、18歲或16歲該受什麼教育,這些在憲法都沒規定!

當幸福盟公投遭到百般刁難時,鄭天財質疑中選會對涉及領土變更的公投大放水。鄭委員引述紀政的「東京奧運台灣正名公投」的提案說明,認為該公投已經涉及法理台獨和領土變更,他抨擊「涉及領土的範圍,你們竟然認為沒有違憲!然後對於同志教育,竟然認為涉及違憲,真的是很奇怪!」

最後,鄭委員針對聽證程序,他強調「聽證的用意,不是為了要封殺!」他質疑中選會在聽證會找來的專家學者,沒有經過公開徵選程序,都是中選會自己決定的人選。(政治中心 / 綜合報導 )

在愛中竭力追求真理,重視媒體對家庭及年輕人的影響。

支持風向新聞,♡ 捐款連結:

http://lovecom.org/donate

喜歡這篇新聞嗎?分享給您的朋友吧!

好友人數

 

愛傳協會(02-2369-1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