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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走私毒品判死刑 8台嫌稱「被設計」求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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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對於掃毒不遺餘力,8名台灣嫌犯去年在印尼因走私1公噸安非他命被捕,日前該案在當地開庭審理,遭檢方求處死刑。8台嫌在法庭上喊冤,表示自己是被「設計的」,不知道替人運送的是毒品,懇求法官不要判處死刑。

去年7月,印尼警方破獲1公噸安非他命走私案,其中首腦林明輝在拒捕過程中被警方擊斃,另外8名台嫌被逮,分別為陳威全、徐勇立、廖冠宇、蔡志鴻、孫國泰、郭春源、孫志峰及莊金生。

雅加達南區地方法院日前開庭審理此案,檢察官依據印尼2009年毒品防制法第114條等條文,控告8人涉及散播並販售安非他命,求處8人死刑。據《羅盤報》(Kompas)報導,其中莊金生在獄中寫下陳情信,表示自己是被販毒集團欺騙的受害者,提到他因公司倒閉、父母又生重病,因急需籌措醫藥費,當時朋友介紹他當船員,他馬上答應,卻未查證工作性質及所運送的貨物性質,被捕後才知道原來是替人運毒。

另外7人也在法庭上喊冤,表示不知替人運送的貨品是毒品,央求法官不要判處死刑。當中郭春源表示,當時是被告知運送農產品到印尼,沒想到是毒品。

雖8人的辯護律師也以他們「不知替人運的是毒品」為由,請求法官不要判處死刑,不過據印尼法律及過往判例,走私1公斤毒品,就足以被判死刑,因此8名台嫌被判處死刑的機率相當高。(吳雯淇/綜合外電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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