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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國家新領導人的一封信:毒品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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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肺炎疫情擴散來台,迄今已知確診10例,引發民間瘋搶口罩之際,欣聞總統蔡英文高呼:「我們的防疫工作是沒有放假的」,平撫人民的恐慌。然吾人更憂心的是,疫情爆發前,高檢署發布的一則警訊:「60天34死最小僅17歲」,全因吸食「強力搖頭丸」。

面對此一比疫情還嚴重的用毒戕害國人實情,大選連任的小英政府如何讓國人「不恐慌」?能否將防毒工作做到「零容忍」?

立院三讀通過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更優版本遭封殺

時序入2020年前夕,立院三讀修正通過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部分條文,就以往毫無赫阻作用的第三級、第四級毒品刑責,提高入刑標準,將原本持有純質淨重20公克以上,調降為5公克以上,但第三級毒品刑期由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改為二年以下,反倒減輕了刑責。國民黨立委沈智慧所提的「1公克」零容忍版則是遭到封殺。

頓時間,網路遍傳「校園內可持(持毒、販毒)5公克毒品」、「持毒5公克免罰」,「49包,每包0.1公克無罪」,甚至「三四級毒品沒處罰」,使得法務部趕緊澄清「持有5公克」就有刑責。

就事論事,從20公克調降到5公克,確實提升對販毒者的赫阻功能,但對反毒工作,尤其是校園反毒,則落入「稱斤論兩」的困境,形同給予「4.9公克」的免刑責空間,對於毒品施用者4.9公克更像是「安全劑量」,恐助長「只要用量不超過5公克即可免於入監」的偏差心態。

此事之所以引起社會集體關注,因為毒是萬惡之首,政府雖年年高喊反毒,校園毒品仍年年氾濫,包裝入咖啡粉奶茶小熊維妮軟糖,不斷推陳出新。依衛福部2017年指出,國內施用K他命等第三、四級毒品查獲人數,以「18歲以上24歲未滿」青少年族群最多,且其中一成左右未滿18歲。然教育部通報人數卻不增反減,遠低於「查獲」人數,顯見因校方怕考績受影響及新興毒品難以檢驗等情況下,隱藏了不可測的校園毒品「黑數」。

令身為父母更憂心的是,當「持有5公克以下免刑責」過關後,接下來登場的會不會是「娛樂性用藥」合法化?近年來,部分同志團體及愛滋社福單位將娛樂性用藥導入「減害理念」,以「藥」美化「毒」品,以「減害」遮掩其用毒及用毒後性行為產生之「傷害與危害」,這對反毒工作,尤其對從未施用毒品者的初級預防,無異是大開倒車。

近年來,年輕族群跑趴用毒之社會新聞,不時傳出,震撼全台灣人。三年多前,一名小女模在信義計畫區五星級飯店參加毒趴中毒死亡,去年三月間,一名十九歲女子在汽車旅館拉K後突然發抖、發冷、口吐白沫,臨終前說「覺得身體很虛」,隨即暴斃。

衛福部表示,無論何種毒品都具有成癮性,一旦成癮將導致腦部功能失調,嚴重影響個人認知及行為,預防勝於治療,人人皆應避免接觸或使用毒品。然而,光是從司法、犯罪及刑責角度來談防毒,是無法防治於未然。

毒品防治 根本在「人」而非毒品

兩年前,聯合國毒品與犯罪問題辦公室(UNODC)兩名高級專員來,提到今日毒品防治,不能再從毒品談起,而是要從「人」談起,談如何面對壓力、負面情緒,如何與環境互動;尤其青少年及成年初期,往往因情緒高漲,控制力又差,在面對壓力、挫折、負面情緒,社交問題或遭霸凌、課業受挫等脆弱因子,更易從事高風險行為,包括使用藥物。

因此UNODC提出了學校及家庭策略,以全人發展為旨,支持孩子發展成為對社會有貢獻的人,提供LST(Life Skills Trainning)生活技能訓練課程,透過講師或師資訓練,提供青少年如何面對壓力挫折、如何處理不舒服的情緒及社交技巧等適應環境的技能。這套策略已在多個國家獲得實證,採用LST課程對降低青少年使用毒品可能性有其果效。

國內參與反毒的部分官員學者及民間團體亦清楚,毒品成癮是一條不歸路,絕對要「零容忍」,但礙於政府部門壁壘分明,始終將反毒工作切割為防毒、拒毒、緝毒、戒毒,並未站在制高點,整合教育社會衛生醫療及司法等部門,一起為下一代打造一個對自我及未來有盼望的遠離毒品之環境。

據此,新年伊始,吾人中心期待,小英總統能站在「毒品零容忍」的新高點,破釜沈舟調整施政,為下一代帶來全新的盼望。

原條文 108年12月17日修正
持有第一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一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二級毒品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二級毒品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三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三級毒品純質淨重五公克以上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四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四級毒品純質淨重五公克以上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表一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修正前後比較表

(陳怡朱/社團法人台灣全國媽媽護家護兒聯盟秘書長)

以上言論,僅反映作者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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