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要聞

家長團體要求公投 告訴政府「拒絕現行的同志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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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選會14日舉行「國民教育是否不應對未成年實施同志教育」公投案聽證,好盟行動連線則發起家長團體力挺不當同志教育退出校園,國民黨立委賴士葆及曾銘宗也到場力挺。

好盟行動連線指出,試問一位小學或是中學教師是有足夠的專業訓練去輔導或是幫助性別不安症的患者嗎? 教師可以隨意地和小孩說:「也許你的內心有住著另外一個聲音唷??」 小學生是可以分辨老師的玩笑話或是真實話嗎???

國民教育中的不當教材,對於身心尚在發展中的兒童有著非同小可的身心健康疑慮;過多對於各樣性行為進行模式的內容,除有誘導兒童嘗試的疑慮外、尚讓兒童陷入保護身體與嘗試快感的相互矛盾當中,更嚴重是讓學童品行及內心自我價值肯定走向偏差,不當的資訊只是在讓兒童暴露在過慾化(sexualize)的風險中,對於女孩而言其身心健全發展之影響更是嚴重,這是美國心理學會(APA)2007年對於全美國家長的呼籲。

好盟行動連線說,下一代幸福聯盟提出一個在國民教育階段「不實施同志教育」的公投題目,這是家長團體所樂見的。家長團體尊重每一位不同性傾向的人士,也認同學校教育必須教導學童對於不同人士或是不同族群要有所尊重,但是,這樣的尊重必須是平等且相對的。 聯合國對於「社會性別(GENDER)表徵」的解釋是清楚的,台灣婦女中有女同性戀、雙性戀、客家文化、外省文化、信佛的,拜媽祖的,甚至去教堂的;每一種都只是「社會性別(GENDER)表徵」構成的一部分,性傾向只是婦女眾多屬性中的一種,一位原住民女孩和外省女孩很不一樣的社會性別Gender,台灣外省文化下的女性就是愛在大太陽下打傘,這是他們的社會性別Gender。

在學校教導如何「尊重同志」的同時,學校更需要教導如何「相互尊重不同文化與宗教背景的人士與團體」,這才是聯合國「性別主流化」的真正目標。

好盟行動連線表示,提醒政府及部分明星高中學生三件事情:
1. 公投法,並沒有給予中選會實質審查的權利。
2. 違憲或否,乃是要看立法院依照人民公投決議後的修法內容,並且由憲法法庭依照《大法官審理法》做出判斷,並非行政院中選會之職權。
3. 現行「性平教育內容」的背離國際共識及科學常識乃是事實,家長團體重申1948年的《世界人權宣言》第26條第三項「父母對其子女所應受的教育…有優先選擇的權利」及聯合國第三委員會2017年11月13日第72次會議第68號議案,攸關兒童保護及權利,決議項目36條K款之共識「…呼籲各國..加速提升科學正確及年齡合適的整合性教育…並全面與家長團體及醫療單位合作…」。

好盟行動連線重申,家長團體堅決反對與拒絕的乃是現行以「同志教育」為名的「兒童性慾化-內容」;多年份的教學課本內容,乃是家長看到的;課本及教學內容早已超越「尊重同志的教育」範疇,家長拒絕自己的小孩被「不肖教師的不當情慾誘導」,無論同性或異性,我們都不要孩子成為下一個房思琪,我們要求公投,讓人民告訴政府,我們拒絕現行的「同志教育」!

好盟行動連線強調,我們只接受符合科學及國際共識的「性別教育」,內容包括相互尊重及平等篇幅探討社會文化,包括:性傾向、軍公教與非軍公教婦女、新台灣婦女(大陸或東南亞媽媽)、經濟弱勢婦女、閩南婦女、客家婦女、原住民婦女、少數民族婦女、傳統儒家思想婦女、猶太教婦女、伊斯蘭教婦女、佛教婦女、基督教婦女、天主教婦女、傳統宗教婦女、中高年婦女、幼年女童等!(李遊博/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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