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要聞

同志大遊行將登場 信望盟:兒少保護才是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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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馮紹恩/台北報導

信望盟30日召開記者會,強調兒少保護,同時也質疑今年同志大遊行的訴求背後企圖瓦解現行保護兒少的法規,並列舉諸如德國、日本、韓國和美國都有針對1618歲年紀的兒少立定保護法。主席雷倩表示,不能只講性權,還要強調性安全。輪值主席陳志宏表示,不認同遊行鼓吹青少年性行為的年齡不應受限。

今年1031日台北街頭即將舉行第14屆同志大遊行,主題訴求為「年齡不設限」,在主辦方網頁公布的文字中,以委婉地方式表達,希望爭取18歲以下性自主權,認為法律和規範常常打壓青少年性自主的空間,「青春不再自在,立法期待的保障反而限縮人際間的多樣互動。」

陳志宏認為,我國目前保護兒少的法律不但和世界各國相同,採取安全保護的立場外,其中更有衛福部的客觀數據顯示法律保護的必要性。根據衛福部的統計被性侵者的案件,其中未成年被性侵的比例高達6成多,每年有多達7千多兒少被性侵,等於每小時都有一名兒童遭受性侵。陳志宏強調,在未成年的性侵案件中,男性被性侵的比例甚至近8成,因此這些法律不只保護女性,更是保護未成年的男性。

記者會中提及我國現行的法律與世界各國(如韓國、日本、新加坡、美國)一致,對青少年的性行為皆採取「特殊安全保護」立場。法律上未滿16歲之男女,不具「性自主權」,故我國刑法227條對14與歲以下,以及14-16歲的青少年發生性交或猥褻行為,視為犯罪並處以重刑。(見表一)即便是雙方合意,亦有犯罪之虞。一味宣達「年齡不設限」可能致使青少年無意間違反刑法「準強制性侵害罪」。

信心希望聯盟強調,青少年作為國家社會應保護的特殊群體,在法律上除有兒少法等專法保護,有刑法對涉及侵害情況加重刑罰,世界人權宣言亦宣告十八歲以下的兒童有受到社會特別照料與協助之權。

因此,台灣應該加強在學校教導兒少身體的界線與安全保護,使他們免於受到不當侵犯;並加強發展情感與安全的防護網。在同運團體高喊「年齡不設限、青春自主」的此刻;社會不應只討論青少年情慾解放的「性權」,更應該關注保護兒少的「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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